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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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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2449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公众了解,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决策机关要根据管理权限和本地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要求“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目录、标准,由决策机关办公厅(室)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管理权限,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编制”。《2024年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始终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全过程,全力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我区有关要求,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制定了《通知》

二、编制过程

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区政府办公室于20244月启动了《通知》编制工作。202459日,区政府办公室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发布征集通知,征求2024年需区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征集到申报事项5项,经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后,综合各方意见、合法性审查和研究论证,形成了提请审议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调整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是区生态环境局承办的《重庆市梁平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区卫生健康委承办的《重庆市梁平区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区林业局承办的《重庆市梁平区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接续纳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二是区发展改革委承办的《关于推动梁平区预制菜产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区市场监管局承办的《梁平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原区招商投资局承办的《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产业政策十条》调出目录。

(二)2024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突出针对性、具备可行性、提高透明度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2024年中心工作,拟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计7项。其中,规划类决策事项3项,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保护的决策事项2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决策事项2项。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将加强《通知》的组织实施,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政策原文: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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