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梁平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
近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梁平区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工作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迭代升级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体系,持续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深入推动梁平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编制了《梁平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旨在将生态文明示范建设作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通过创建工作,推动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建设一个内外兼修、生态低碳的品质之城,着力将梁平区打造成绿色宜居、持续发展的“美丽梁平、生态梁平、幸福梁平、品质梁平”。
二、《规划编制过程》
2023年10月份,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始了《规划》的编制,经过前期外业调研、材料收集、线上线下沟通等,技术单位结合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和发展诉求,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 〔2021〕146 号),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经向全区各部门等多次征求意见和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2次技术审查,并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形成了《规划》(评审稿),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专家评审、XX月XX日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印发。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导向,综合施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生态惠民,共享发展;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规划》范围:梁平区全域,幅员面积1892.13平方公里,下辖5个街道、26个镇、2个乡,268个村、75个社区。
《规划》期限:基准年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4-2030年,其中近期为2024-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
《规划》目标:到2024年,成功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到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到2030年,进一步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将梁平区打造重庆市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样板。
《规划》指标:包括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5个领域,目标责任落实、环境质量改善、生态质量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节能减排降碳增效、资源节约集约、全民共建共享、体制机制保障等8个任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党政领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27项约束指标和5项参考性指标。
《规划》主要任务:一是从全面落实党政同责机制、落实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等方面健全目标责任体系。二是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区域生态保护监管、环境质量改善、城乡环境治理、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建设生态安全体系建设。三是从产业布局及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循环利用等方面建设生态经济体系。四是从倡导生活方式及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公众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等方面建设生态文化体系。五是从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建设生态制度体系。
《规划》重点工程:《规划》提出生态安全工程、生态经济工程、生态文化工程、生态制度工程等四大类75项,总投资75.1亿元。其中生态安全工程55项,投资49.4亿元;生态经济工程14项,投资25.1亿元;生态文化工程4项,投资0.6亿元;生态制度工程3项,投资0.03亿元。
《规划》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加强资金保障,强化科技创新,完善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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