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渝分类组〔2023〕1号)和《重庆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3〕97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我区拟于2024年实施垃圾分类先锋区县创建工作。2024年3月8日,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梁平区垃圾分类先锋区县创建工作方案》,全面开启了我区垃圾分类先锋区县创建工作。现就我区垃圾分类先锋区县创建有关工作作以下解读。
一、创建的重要意义
垃圾分类先锋创建作为我市全面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在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上全面对标《重庆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主要指标和工作内容,充分吸纳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无废城市”以及和美乡村创建等相关指标要求,对照我市垃圾分类阶段性目标任务,形成了一套较为综合、全面的指标体系。区县开展创建活动是全市先锋创建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环节,也是讲政治的表现。
二、起草工作情况
(一)起草依据。根据《重庆市垃圾分类先锋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渝分类组〔2023〕1号)和《重庆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3〕97号)文件精神,结合梁平实际情况,开展梁平区垃圾分类先锋区县创建工作。
(二)起草过程。为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先锋区县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区垃圾分类办草拟了《梁平区垃圾分类先锋区县创建工作方案》。通过书面和会议讨论的方式征求了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意见,形成了《梁平区垃圾分类先锋区县创建工作方案(送审稿)》,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主承办单位。主办单位为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承办单位为区级相关单位及各个乡镇街道。
(二)创建目标。完成垃圾分类先锋区县所有指标,成功创建垃圾分类先锋区县。33个乡镇(街道)均需成功创建先锋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创建成功的先锋社区、行政村需达70%以上,总计241个以上;城市建成区创建成功的先锋小区需达80%以上,总计108个以上;全区创建成功的先锋单位需达80%以上,总计147个以上。
(三)工作内容。根据(渝分类组〔2023〕1号)文件“重庆市垃圾分类先锋创建评价指标”制定了源头减量、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数字化管理、基层治理、宣传教育、措施保障等7个方面具体工作内容,共涉及53项具体评价指标。《梁平区垃圾分类先锋区县创建工作方案》附件对53项评价指标进行了解释,同时对区级各部门任务进行了明确。
(四)工作措施。共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层发动、积极营造氛围、落实经费保障4项保障措施。
四、主要指标说明
《梁平区垃圾分类先锋区县创建工作方案》共涉及源头减量、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管理、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数字化管理、基层治理、宣传教育、措施保障7个方面53项工作任务指标,其中垃圾分类先锋乡镇(街道)占比60%以上为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先锋区县创建不成功,除此之外剩余52个指标为导向指标,分值共100分,超过80分才算创建成功。
五、创建工作时间安排
我区于2024年1月完成申报,2024年底迎接验收评审。具体时间安排分四个阶段进行:动员组织阶段(2024年2月底前),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底),区县自评验收阶段(2024年10月底前),迎接市级验收阶段(2024年11月至12月底)。
举例:日常生活中的生活垃圾我们怎么分类?
回答:厨余垃圾的主要特点是含有极高的水分和有机物,容易被分解。生活中大部分与食物相关的垃圾都是厨余垃圾。例如水果皮、剩菜剩饭等。有害垃圾是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险且应当进行专门处理的生活废弃物。例如充电电池、电池和纽扣电池含有汞、镉、铅、锌等重金属有毒物质,因此属于有害垃圾。纸类是可回收物五大类中的一个大类,作为可回收的纸制品,一定要具备两个特点:一是纸类适宜二次加工,二是保持干净无污染。例如:报纸、旧书本、废纸板这些都属于可回收物。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垃圾是其他垃圾。例如一次性餐具、烟头、废弃陶瓷、废弃纸尿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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