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现就全区划定养犬管理区域有关事项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2年12月14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五届】第207号),于2023年6月1日实施。其中第四条明确“本市实行养犬分区管理。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区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以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为进一步细化工作落实,需以区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通告,明确养犬重点管理区域与一般管理区域,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管理及政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依据
《通告》制定的主要依据是《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管理区域
1.双桂街道辖区内的所有社区,以及兴隆村、松竹村、凉水村。
2.梁山街道辖区内的所有社区,以及清都村、时代村、白沙村、罗汉村、土桥村、群益村、石马村、西池村、东明村。
3.合兴街道辖区内的石桥社区。
4.金带街道辖区内的金桂社区。
5.仁贤街道辖区内的沙河铺社区。
6.星桥镇辖区内的星桥社区。
(二)一般管理区域
除重点管理区域外,全区其余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域。
四、政策解读及举例说明
1.未划分区域前已经饲养的犬只如何处理?
解读: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2023年6月1日前,重点管理区已经登记以及一般管理区已经免疫的犬只,可以继续饲养。但是,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重新登记,且重点管理区每户饲养总数不得超过两只。
范例1:
王某于2022年10月1日在梁山街道依山郡小区饲养了一条名叫豆豆的宠物狗,并在2022年11月已经给犬只办理了狂犬疫苗免疫,并在梁山派出所登记的犬只。按照养犬区域划分,梁山街道依山郡小区属于石马山社区,是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现如何对已经饲养的犬只处理?
解析:《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2023年6月1日实施,王某饲养的宠物狗于《条例》实施前已经饲养并登记,按照规定,王某属于《条例》实施前饲养并登记,可以继续饲养该条名叫豆豆的宠物狗,但是需要按照《条例》重新进行登记。
2.养犬重点管理区居民养犬数量有无限制?
解读:《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可以饲养一只;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无违法养犬行为记录的,可以申请再饲养一只,但饲养总数不得超过两只。重点管理区犬只繁育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后九十日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送交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单位或者犬只收容留检场所。
范例2:
邹某在养犬重点管理区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7号已经饲养了一只宠物狗,且已繁育,欲饲养第二只宠物狗怎么处理?
解析:按照《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可以饲养一只;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无违法养犬行为记录的,可以申请再饲养一只,但饲养总数不得超过两只。邹某若饲养第二只犬只,需提供饲养的第一只犬只一年内无违法养犬行为记录,才能申请饲养第二只犬只,且最多饲养两只犬只。若已经超过限养数量,需要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送交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单位或者犬只收容留检场所。
3.办理犬只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解读: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一般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养犬人个人身份证件;
(二)固定住所信息;
(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四)犬只品种、照片、主要体貌特征。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登记,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供材料:
(一)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二)植入电子标识或者采取生物技术识别等方式形成的犬只个体识别信息。
单位申请养犬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四)犬只品种、照片、主要体貌特征;
(五)养犬用途说明及安全管理措施;
(六)犬只饲养场所证明;
(七)看管犬只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八)植入电子标识或者采取生物技术识别等方式形成的犬只个体识别信息。
范例3:
游某在梁平区聚奎镇聚奎村饲养了一只名叫熊宝的柯基犬,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养犬登记?
解析:聚奎镇聚奎村属于养犬一般管理区,按照《条例》规定,游某办理养犬登记需提供:1.养犬人个人身份证件;2.固定住所信息;3.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4.犬只品种、照片、主要体貌特征。
范例4:
唐某在梁山街道人民西路新华小区饲养了一只宠物犬,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养犬登记?
解析:梁山街道人民西路新华小区属于养犬重点管理区域,按照《条例》规定,唐某办理养犬登记需提供:1.养犬人个人身份证件;2.固定住所信息;3.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4.犬只品种、照片、主要体貌特征;5. 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6. 植入电子标识或者采取生物技术识别等方式形成的犬只个体识别信息。
范例5:
杨某在合兴街道龙滩村2组注册了犬只养殖场单位,需要什么材料对饲养的犬只办理养犬登记?
解析:合兴街道龙滩村2组属于一般管理区,按照《条例》规定,一般管理区单位申请养犬,杨某办理养犬登记需提供:1.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4.犬只品种、照片、主要体貌特征;5.养犬用途说明及安全管理措施;6.犬只饲养场所证明;7.看管犬只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8.植入电子标识或者采取生物技术识别等方式形成的犬只个体识别信息。
重庆市梁平区养犬管理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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