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政策问答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从多个方面着手,做好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解读如下:
1.哪些文件需要认定公开属性?
以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下同)名义印发的所有下行文和除议案以外的平行文,起草部门要明确“主动公开”或者“不予公开”。
主动公开情形: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必须认定为“主动公开”。
不予公开情形: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豁免公开情形的,可以认定为“不予公开”。
2.如何征求意见?
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期限: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7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要予以说明。
3.怎样做好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范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者政策解读工作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解读的其他政策性文件。
政策解读目的:社会公众准确理解政策、下级机关准确执行政策。
政策解读形式:使用形象化、通俗化的语言,制作图表图解、动画、音频视频等。
4.如何规范发布文件?
发布时间期限:成文日期之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
发布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性文件时,应当标题规范、内容完整,注明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基础信息,并提供在线浏览和下载链接。
标准版本: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版本为标准版本。
5.怎样回应群众关切?
要主动回应:发现社会公众或者执行机关存在模糊认识、误解误读的,要主动对接宣传、网信部门,在其指导下于24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
要规范处置: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做好政策咨询: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