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为城市规划布局优化、声环境准入、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执法监管等提供依据,促进区域声环境质量改善。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2〕42号)要求,在《重庆市梁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8〕212号)基础上,对梁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特制定该方案。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9月28日修正);
《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019年10月1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0号修订);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机场周围区域飞机噪声环境质量标准》(GB9660-88);
《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HJ927—2017);
《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15〕429号);
相关规划:包括梁平区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材料。
二、划分结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区发展规划实际,在《重庆市梁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梁平府办发〔2018〕212号)基础上调整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范围包括梁平区中心城区规划区及乡镇集中建设区域。
(一)城市规划区划分结果
根据梁平区城镇开发边界成果数据,梁平区中心城区涉及面积39.80km²,共划定声环境功能区面积36.29km²(不含路面面积),0L声环境功能区0个;1L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0个;2L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15个,区划面积为10.69km2,占中心城区声功能面积的29.46%;3L声环境功能区划单元10个,区划面积为13.02km2,占中心城区声功能面积的35.88%;4aL声功能区划面积为10.97km2,占中心城区声功能面积的30.23%;4bL声功能区划面积为0.65km2,占中心城区声功能面积的1.79%;JC(机场类)声功能区划面积为0.96km2,占中心城区声功能面积的2.64%。
(二)全区划定结果
梁平区声功能区划分总面积48.5km²,分为2类、3类、4a类、4b类、JC类功能区,面积分别为16.82km²、15.49km²、14.56km²、0.67km²、0.96km²,占全区声功能区面积的比例分别为34.68%、31.94%、30.02%、1.38%、1.98%。其中,梁山街道、双桂街道划分范围最大,主要是因为城市规划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大。
(三)其他区域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如环境管理需要,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可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确定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三、相关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目的
本《方案》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和改善城市中的声音环境。不同的声环境功能区有不同的声音标准和管理措施。比如在居住区,为了保障居民的休息和生活质量,需要对噪音进行控制,要求噪声水平要在一定的标准范围内;而在商业区,由于有人流和交通流量大的特点,需要对环境音进行合理控制,以避免噪声过大对人们的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二)与上位法或上位规范性文件一致性
本《方案》与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一致。
(三)声功能区划分调整的指导作用
本《方案》调整划定了梁平区声环境功能区,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污染费征收、信访受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工业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等提供指导。例如,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准入,禁止在0、1类区、严格限制在2类区建设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项目。
(四)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
本《方案》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2〕42号)进行编制,本《方案》与2018年印发的《重庆市梁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梁平府办发〔2018〕212号)中梁平区声功能区划定成果相衔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有关部门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制定辖区噪声监测方案和评估计划,加强声环境整治,提高辖区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有关企业遵守声功能区规定,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鼓励公民参与监督,参与环保“宁静行动”,共建宁静居住环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方案》与2018年印发的《重庆市梁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梁平府办发〔2018〕212号)相比较,变化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城市规划划分面积扩大,本次划分调整涉及城市规划面积39.80km²,比2018年35.724km²增加4.076km²,全区划分面积48.5km²,比2018年45.066km²增加3.434km²。二是声功能区类别变化,本次划分2类、3类、4a类、4b类、JC类功能区,与2018年比较,无1类功能区,增加了JC类功能区。三是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将4类声功能区中道路红线面积予以扣除。
五、解读机关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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