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梁平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解读
梁平区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4月9日印发了《重庆市梁平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梁平府办发〔2023〕23号),现将有关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022年1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2〕124号),要求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河流沿岸污水违规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2023年4月,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梁平实际,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工作方案》结合梁平实际,对全区6条主要河流干流和重要支流提出了差异化工作目标。
2023年年底前,完成我区境内龙溪河、新盛河、铜钵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2024年年底前,完成我区境内普里河、汝溪河、黄金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和部分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我区境内6条主要河流干流和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明确开展排查溯源、实施分类整治、严格监督管理3项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排查溯源。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摸清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按照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对排查出的排污口统一分类命名编码,同步开展监测溯源,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属地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并根据监测溯源结果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二是实施分类整治。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建立整治销号制度,有序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加强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治理。三是严格监督管理。要求从加强规划引领、严格规范审批、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环境执法、信息管理平台等5个方面强化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
四、其他事项
《工作方案》基本上参照市级《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我区未在“三江”干流及涪江、綦江等重要支流范围内,删除了市级《工作方案》中关于“三江干流”及涪江、綦江等重要支流相关内容。
(二)我区无港口码头,删除市级《工作方案》关于“港口码头”相关内容。
(三)根据职责分工,在市级《工作方案》基础上,整合了职责分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相互协调、共同配合,合力推进我区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
五、关键词诠释
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是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