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3)和《国管局关于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32号),公共机构应作为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示范引领,是国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工作要求。
同时,制定《重庆市梁平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也是依照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式颁布的《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结合梁平区“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体开展情况,深入调研,理清思路,对未来五年工作给予科学规划的重要工作。
因此,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编制《规划》。通过《规划》的编制,摸清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现状,找出存在问题,分析节能潜力,规划重点行动,提出保障措施,促进全区公共机构“十四五”节约能源资源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政策的使用对象、主要内容、核心举措、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一)政策的使用对象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的规定,本次编制的《重庆市梁平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适用于梁平区党政机关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及其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重庆市梁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本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指引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梁平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以下统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政策的核心举措
结合《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十一项行动、三个体系、四项机制,本次编制的《重庆市梁平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立足全区公共机构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强化管理支撑体系建设、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等方面,确保“十四五”总体目标和主要目标顺利实现,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
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规划》拟定梁平区公共机构“十四五”时期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十项行动,各项行动按照工作领域与重点工作进行确立,当中涵盖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节水护水、数字赋能、绿色文化、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绿色办公、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和示范创建相关重点工作内容,涵盖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相关技术、文化、示范各个领域。
强化管理支撑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强化管理支撑三体系建设,分比为制度标准体系、目标管理体系和能力提升体系。其中制度标准体系在《节约能源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修订的基础上建立各项责任制度,以确保绿色低碳转型行动顺利实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规划》提出从组织领导机制、协同推进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四个方面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强调需加强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主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明确细化节能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的顺利执行。
(四)政策的执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以及《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的规定和工作任务目标要求,本次编制的《梁平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强化结果应用,落实奖惩措施。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建立定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公示通报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实施综合或专项节能工作交流检查和学习交流。充分发挥监督考核的导向作用,强化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力度,督促开展能源审计,推动全区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落实激励和惩处措施。
(五)政策的注意事项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中,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能,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各类公共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组织保障,构建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高效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工作格局。落实公共机构主体责任,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共治共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与低碳、节水、“无废城市”建设等有机融合。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关键词
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碳达峰、碳中和、可再生能源、绿色化改造、近零直排、能源消费结构、能源费用托管、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
(二)专业名词解释
PUE值:即电能利用效率,在本次《规划》中专指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的电能利用效率,具体指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中IT设备电耗与机房总用电量的比值。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本次编制的《重庆市梁平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相比较《重庆市梁平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工作指导思想从“十八大”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生态文明建设五大基本原则,进一步结合国家“十九届六中全会”碳达峰碳中和2030、2060远景目标,将工作核心从基础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晋升至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增加了梁平区公共机构“十四五”时期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工作任务目标,并就此在具体措施中增加了低碳引领行动方案制定和公共机构碳排放统计数库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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