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国资国企和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近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梁平区国资国企和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将是“十四五”期间梁平区国资和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五年,做强做优做大我区国资国企和金融业,是梁平区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高水平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认真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部署,着力推进全区国有资本更好服务落实“生态优先当示范、绿色发展当标杆”要求,着力推进全区国有资本更好承担“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建设使命,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国资委、金融办的要求编制了《梁平区国资国企和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编制依据
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开展重庆市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国资〔2019〕626号)及《地方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改革任务》要求,区政府国资委印发了《梁平区国资国企与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部署梁平区国资国企与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在编制梁平区国资国企与金融业“十四五”规划中,参考了《重庆市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梁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
三、编制思路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优化国资监管,深化国企改革,促进金融业发展。
四、规划的发展目标
(一)产业布局取得新优化。
推动区属国企结合自身优势和主责主业,积极向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等方向集聚,金融机构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资金保障能力建设。
(二)发展指标再上新台阶。
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营收、利润增长速度进一步加快,影响力和控制力进一步提升,其中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000亿元,市场化业务收入力争突破15亿元、利润总额3亿元,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以内,国有资产收益率稳步提升。区内金融业围绕拓展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与夯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保障,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基本功能,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区内银行机构总数在现有基础上增加3家、保险机构2家、1家排名前十位的证券公司设立营业部,银行业存贷款余额指标设置达到1200亿元左右、基金规模达到20亿元,境内外上市的企业3家、挂牌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新增10家,企业直接债务融资规模逐渐扩大。
(三)监管工作实现新进展。
完成国资监管从“管企业”到“管资本”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四梁八柱,建立分类分层经营业绩考核机制;企业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授权管理、清单管理、协同管理有效实施;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大幅提高;风险防控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四)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
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公司治理进一步规范,外部董事、市场化经理人选聘取得明显进展,治理主体依法履职得到保障;企业管理进一步优化,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内部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优化,人才数量和结构得到显著改善,企业发展动能进一步提升。
五、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围绕国资国企改革提出以下六项任务。
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统一起来,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完善区属国有企业要形成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国有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加强企业管理的制度体系、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执行体系、评价体系建设。
二是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现三个聚焦。围绕服务梁平区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向公共服务领域聚焦、向重点基础设施领域聚焦、向规划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聚焦,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三是积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统筹三级混改。对标对表国家和重庆市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梁平区属国有企业的发展阶段,稳妥推进区管企业层面、专业化子公司层面、项目化子公司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四是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三项制度改革。国有企业由平台公司向实体企业转型、行政化管理向市场化经营转变;围绕激发企业活力、提高经营效率,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常态化机制。
五是改革构建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突出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按照政企分开原则,国资监管机构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全面客观评价企业经营发展;国资监管机构重点关注国有资本布局、国有资本运营、国有资本回报、国有资本安全。
六是资产负债约束化解债务风险。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分类确定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指标标准,合理设定资产负债率水平和资产负债结构,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摸清国有企业债务实情,制定化解对策。
(二)《规划》围绕金融业发展提出以下五个任务。
一是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做强基础性金融支柱产业,积极培育新兴金融业态,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稳健规范发展,积极培育和引进各类金融中介机构,完善金融机构引进激励机制,加快完善主力金融机构服务体系。
二是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拓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渠道整合金融资源,保障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
三是金融支持产业发展体系建设。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基本功能,推动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等加速发展,促进产融结合与共生发展。
四是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大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面向社区、居民、“三农”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低门槛、微利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是金融生态环境体系建设。加快“信用梁平”体系建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发展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促进要素资源有序流转;建立常态化政金企对接机制,强化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加强金融法治环境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六、区属国有集团公司定位与主责主业
(一)城市发展集团(新梁公司)。
功能定位:聚焦新型城镇化,以新梁公司为母公司,围绕城市开发建设运营、公益性项目交钥匙工程、公共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城市空间利用、城市开发建设、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等主营业务,以建立现代化城市建设运营综合服务商和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提供商为核心,覆盖工程建设、不动产建设管理、市政管理等业务领域的大型集团。
主责主业:城市开发及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道路、市政工程建设;国有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城镇环卫运营。
(二)工业发展集团(园区公司)。
功能定位:聚焦新型工业化,以园区公司为母公司,围绕打造千亿级工业大区和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以保障园区内生产要素供应、重点产业发展为重点,打造以高新产业园区生产性及生活性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产业基金、人力资源、园区运营为主要业务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主责主业: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地产开发运营;高新区运营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产业基金运营。
(三)农业发展集团(荣禹公司)。
功能定位: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以荣禹公司为母公司,围绕农业产业化、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发展,完善农业产业链,打造以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产销为主营业务的现代化农业集团。
主责主业: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品牌开发运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乡镇供水。
(四)旅游发展集团(梁都公司)。
功能定位:聚焦旅游产业化,以梁都公司为母公司,围绕核心景区,整合区内各类旅游资源,打造以景区开发、运营服务等为主要业务的旅游综合服务运营商。
主责主业: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运营;林业资源开发;通用航空资源开发;民用爆破器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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