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怀版 政务新媒体矩阵
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20-06-22
字体:

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年,国务院、重庆市人民政府相继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938,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二、出台依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9〕38号)

三、主要内容

(一)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乡村产业

一是稳步发展“粮猪菜”保供增收产业;二是提质发展“柚竹渔”特色效益产业;三是因地制宜发展乡土特色高效产业;四是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业;五是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六是培育农村电商服务业;七是推动建设智慧农业。

(二)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

一是强化区域统筹;二是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三是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四是建设“一镇一特”产业强镇;五是促进“一村一品”示范带动。

(三)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

一是拓展边界,培育多元融合主体;二是拓展领域,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三是拓展空间,打造产业融合载体;四是拓展渠道,构建农民利益联结机制。

(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增强乡村产业增长力。

一是强化农业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快绿色化生产;三是实施品牌化发展;四是提高市场化水平。

(五)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二是促进农村创新创业;三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一是健全财政投入机制;二是创新乡村金融服务;三是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四是完善用地保障政策;五是健全人才保障机制。

政策原文: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