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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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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对梁平区所有行政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在市政府办公厅的大力指导下,我区围绕健全制度、丰富平台建设、培训指导和检查考核等方面下功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水平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2021年,市政府办公厅共开展4次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区政府门户网站均位列全市前列,政务新媒体检查合格率均为100%在全市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我区得分94.66分,位列区县第1名;在国务院办公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全国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我区未扣分。

(一)全面抓好主动公开。全区着眼于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根据全年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规划、财政、六稳六保、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社会保障、市场规则标准等信息发布,全渠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万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1.1万条、政务新媒体公开2000余条、政务公开专区公开5000余条。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媒体解读、一图读懂、音频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80条。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推动全区行政机关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通道,做到即时提交、即时受理。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70件,未出现因政务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仔细认真做好政务信息日常工作,对发布的各类政务信息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未经审核的信息不能发布。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库,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全区现有规范性文件133件,其中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51件,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全区所有行政机关更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群众查阅信息及申请信息公开严格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范畴,公开属性认定贯穿公文起草全过程,保证政府公文应公开尽公开。

(四)立体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起了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以融媒体中心、政务新媒体、新闻广播为辅的线上发布渠道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为35个部门、33个乡镇(街道)开设专属网页,行政机关专属网页开设实现全覆盖。政务新媒体实现动态管理,依托区政府新闻办开办区政府政务新媒体“梁平发布”,全年共计清理整合不合格政务新媒体17个,现有13政务新媒体均健康有序发展全面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识、有制度、有人员的标准,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建成3个区级政务公开专区,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以及村(社)便民服务中心分别建成33个乡镇级和107个村社级政务公开专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五)充分做好监督保障坚持做好培训工作,全年共计开3次集中培训和60余次单位内部培训,培训人员500余人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全区现有专职(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71名,全年共投入48万元经费用于政务公开建设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明确细化规定扣分指标,以考核促工作落实。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内容和牵头部门,确保按要求完成全年工作。加大政务公开栏目维护监督管理力度,坚持做好日常巡查和季度强化通报督查、督办、限时整改等,全年共督促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格式不规范、表述不准确等问题2000余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17

13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9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079

行政强制

68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44.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

1

0

0

0

0

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0

0

0

0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0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1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7

1

0

0

0

0

6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1

3

2

0

0

0

2

0

0

0

2

2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缺乏特色和自主创新,与建设高质量“网上政府”要求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仍有不足,主要体现在全区政策解读多局限于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对本单位制发的涉及群众民生实事等政策性文件主动进行政策解读较少且解读形式单一。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运维团队将开展政府网站改版提升学习调研,借鉴市内外优秀政府网站亮点做法,收集区政府部门网页个性化需求,打造具有梁平特色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二是进一步落实好《梁平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扩大政策解读范围,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区政府办公室将对政策解读进行专项培训和检查,督促文件起草单位同步送审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公文起草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区紧盯全年工作目标,按照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各项考核指标要求,正视差距和不足,按时完成各项重点工作。2021年,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lp.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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