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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1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由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lp.gov.cn)全文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7年,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推进、指导及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效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纵深发展。
    (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预算公开评审办法等3个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健全完善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二)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将乡镇(街道)、区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强化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对不公开、不如实公开应公开信息,或违规公开涉密信息,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是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政务工作。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阳光公正地搞好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和摇号配租、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最低生活保障、失业补助等专项工作的公开。二是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工作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答复机制,规范工作程序。认真研究难点、热点问题的申请,提高回复质量。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实现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公开、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专家资源、统一监督管理,实现信息公开规范操作,从源头上让政府公共权力置于阳光之下。
    (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进一步深化、细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征地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结果、保障性住房、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高校招生、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医疗卫生领域、就业和社会保障、环保、安全生产事故、国有企业财务、食品药品安全等16个方面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按照“统一建设、分级负责、各有特色、各有侧重”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将全区所有乡镇(街道)、重点部门共计50个单位建成政府公众信息子网站,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二是全区构建起1个区行政服务中心、33个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343个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形成三级政务信息公开体系,基本实现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镇街”的工作目标。三是畅通区长信箱、区长公开电话、阳光梁平114政务热线等渠道,指定专人负责解答、办理群众咨询事项。2017年,全区共办理政府公开电话(信箱)1576件,其中市长公开电话71件、区长公开电话662件,市长信箱19件、区长信箱824件,办结率100%,信箱网上公开发布791件。四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家在梁平”APP、梁平微博、梁平手机台、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宣传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增加了与公众交流的机会,方便公众在线发表意见建议。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 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的集群网站为公开主体,以公共档案查阅为补充,以电视传媒、微信平台、报刊、公开栏(墙)、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为重要手段,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2017年,全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45条。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383件,全部进行了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949条,通过梁平微博公开政府信息78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66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49条。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803次。其中,参加或举办信息发布会12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9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区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265件,均已按时答复,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全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区共涉及行政复议案件41件,维持17件,撤销7件,确认违法3件,其他情形数14件;涉及行政诉讼案件42件,驳回诉讼请求18件,撤销1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或义务3件,其他情形数20件。相对于往年,行政案件多集中于公安、劳动与社保、土地、房屋征补(拆迁)等领域,今年城市管理、林业、环保、水利等领域案件成为新的行政争议焦点,更多的行政相对人选择复议应诉等救济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全区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各单位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四是社会公众关心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方面的信息还需进一步拓展。
    针对这些问题,全区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工作力度,畅通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反复学习中央、市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权力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行政审批过程、结果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审息,公租房建设、分配信息,廉租住房政策措施、实施情况,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整治,空气质量、水质环境,环境污染治理效果,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物品价格,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查指导。不定期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等相关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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