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的决策部署,我县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就我县2010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议题,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力、物力投入,改进方法,创新手段,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保障。根据工作需要,2010年11月对县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充实和调整,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成立了专门科室,落实了专业人员,强化了工作职责。正在编制的县政府工作规则和重大决策程序,专门强调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网站建设。县政府门户网自2006年1月1日正式开通以来,共发布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各类公文1000余件,反映县政府工作和全县经济建设等动态类的政府信息2万余条。整合了各部门网上办事服务项目,为公民、企业提供了网上办事服务。同时,专门设立政府动态、热点关注、公告公示、政民互动等专栏,增进了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方便了群众建言献策,有利于政府直接了解社情民意。
(三)修订公开目录和指南。依据《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五个梁平”建设、万元增收工程、新城开发等情况,相应调整和修编了我县的公开指南和目录,让民心工程进展更直观。
(四)推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功能进行了拓展,将资源管理、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政审批事项申报等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有效解决了行政审批报送程序复杂、效率不高、内容不规范、前后矛盾等诸多问题,实现了自定义报表、统计分析、多媒体公开等综合利用功能,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部门业务办理效率。同时,通过政府信息网及时公开,确保政府采购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有效地遏制了政府采购和土地交易领域中的腐败行为。
(五)开展行政执法过程公开。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公开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今年,我县进行了“开门审案”和“说理式执法”模式改革。重点对查办的重大案件、有较大影响的且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审理中争议较大的案件,从社会各界特邀人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听证,赋予其查阅证据、现场监督和发表意见权利,对案件的办理和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指导和监督,促进行政处罚案件更加合法、合理、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机构职能类、政策文件类、行政决策执法类、工作动态类、社会服务类等5个方面,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73条。
(二)公开的主要载体
1、梁平县人民政府网、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区县子目录。
2、梁平县行政审批中心网。
3、《梁平报》、梁平新闻网、梁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在梁平县人民政府网设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入口。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20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城市规划和发展计划以及教育和人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这些申请都通过传真、信函、电话回复、邮件回复等方式进行了认真的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县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创新力度有待加强等。
2011年我们将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二是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办理程序,加强内部督查催办,确保限时办结制度全面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工作交流机制,互补互助,稳步提升工作水平。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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