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9年,梁平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2019年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区长蒲继承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多次在区政府常务会上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年常务会学法12次。督促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深化。清理公开三级“四办”审批服务事项清单964项,今年办理事项373268件,其中马上办306032件、网上办36400件、就近办46966件、一次办311600件。实现5081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化、编码化、数字化管理,1045项在办事大厅受理办理,83%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31个乡镇、2个街道分别完成131项、141项政务服务事项领取上线工作。二是动态管理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清理区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共4659项,乡镇(街道)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共60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共347项;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2019年完成企业备案项目145个,总投资62亿元。三是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优化机构设置,制定和完善了39个党政部门的“三定”规定,印发了乡镇(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四是健全市场监管机制。有序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全年发放“三十一证合一”营业执照9095张,全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51378户;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平台信用信息数据逾30万条,“双公示”信息近2万条,信用核查达9000多次,市场主体和重点对象信用承诺7110条,3家失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五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落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四张清单”,推行“三事分流”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投入1400多万元,全区2835名网格员、384名治安巡逻队员到位履职,平安基础有力夯实;推进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落实网格化巡逻防控机制,坚持特警和机动处突队24小时动中备勤制度。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区公安局开展“净网2019”专项行动,巡查发现违法信息300余条,清理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5261条,不定期检查网吧105家次,督促新开酒店、宾馆、餐吧等公共场所235家落实网络安全措施,检查、整改重点单位16家。六是优化公共服务。全面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绩效委托第三方进行客观评估制度,2016年至2019年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共投入3.8亿元。七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全面完成2019年排污许可核发和减排任务。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一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断完善。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19年向市级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合法合规率均达到100%。二是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定期通报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在区政府网站上开设规范性文件查询检索项目。三是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全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次,通过清理,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103件。
(四)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水平。一是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修订《重庆市梁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重大决策事项按照区政府工作规则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制度、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均严格落实报备审查。三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五)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事业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统筹运行机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立区政府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三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15个区级部门参加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5%,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100%。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区重点执法领域的案卷开展随机评查;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定期清退、收回作废执法证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 2019年区纪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1件145人,问责领导干部11件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件4人,开展案件反思剖析会29次,谈心谈话527人,排查廉政风险点612个,专题组织生活会32次,组织1185名干部签订守纪守法承诺书。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2019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提案100件,目前已全部办复,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达100%。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区政府通过公开电话(信箱)系统共收件1430件,通过区长公开电话(12345)受理群众来电2000余次,呈报区政府领导批示200余件,所有来信来电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6%。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梁平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改版升级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五公开”专栏,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搭建好“访调、诉调、警调”对接平台。全年共调解纠纷4314件,调解成功4247件,调解成功率达98.4%,协议解决金额2994万元。二是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应诉的监督纠错作用。截至12月底,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4件,办结41件,网上办结率100%。全年涉及区政府及工作部门一审开庭行政案件3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7件,出庭应诉率84.4%,其中区政府领导出庭应诉2件。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完成3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5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2019年共提供12348热线咨询637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75件,惠及受援人792人,为受援人挽回损失1100.47万元;组织29名法律服务人员组成园区行法律服务团,为工业园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35家,排查企业法律风险84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45件,代理诉讼、仲裁案件59件,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50万元。四是深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改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发挥领导干部带动效应特别是主要领导“头雁”效应,全年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4362件次5523人次,按期办结率100%,区政府领导共阅批和交办领导来信116件;持续推行阳光信访,建立343个网上信访代理店,配备376名网上信访代理员,全年网上信访1473件次、1532人次,网上信访占比59%;深入推进法治信访,严格实行诉访分离,聘请律师入驻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全程参与接访工作,全年提供访前法律服务168件,参与复杂信访案件研判35件;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全年依法处理“违法上访、非法维权”人员53人。
(八)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一是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共计547场次,参与人数达18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共计10万余份,发布宪法主题公益广告约5000余平米,在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中,全区73422名学生参加宪法挑战赛,参测率达72%,居全市第六名。二是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抓宣传。围绕“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实施“法润乡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推进“脱贫攻坚·法治同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润社区·司法同行”活动,组织“老马工作法”培训96场次,覆盖1853人次;深入开展“千万市民学法律”活动512场,普及群众共计415000人,发放宣传资料83982份,群众知晓率达63.8%。三是开展扫黑除恶和禁毒等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印制宣传资料、手册30000余份分发至各乡镇(街道),全年开展集中宣传2次,有奖知识问答宣传28次,现场宣传460余场次,张贴各类通告3000余份、标语横幅700余幅,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类宣传信息180余条;建设禁毒预防教育宣传园地,打造了100米禁毒宣传墙,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1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四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举办全区法治专题培训班2期参训288人;组织春、秋两季39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和1名市管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13名市管干部、363名区管干部参加全区法治理论抽考;组织180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行政刑事案件;将普法工作融入全区领导干部轮训,举办主体班39期,参训3752人次。
(九)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一是强化考核督促。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纳入梁平区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和职能绩效目标考核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综合目标和领导干部个人考核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了考核细则,严格追责问责。二是树立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凡提必核”原则,将依法行政考核情况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通过区管领导班子回访调研、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等方式,了解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今年,共优先提拔或平级重用160余名干部。三是强化干部法治监督。紧盯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夯实责任,推动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领导干部守法、违法情况作为干部监督重要内容,对相关区级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组织被约谈单位集中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2019年,累计抽查核实干部410余人次,责成书面检查40余人次,约谈150余人次、函询20人次、诫勉11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个别干部及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高,法治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少数执法人员法治理论知识缺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有待提高。三是法治宣传形式还需创新丰富,法治宣传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0年工作思路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继续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二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建设,进一步厘清行政机关职能职责;深入“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强化决策责任;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是继续强化多层次监督。依法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强化全区干部队伍的法律理论学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培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靠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将法治宣传纳入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经常性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