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MB1958632Q/2021-0002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预案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3 |
重庆市梁平区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重庆市梁平区
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
编制单位: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故分级
2 全区煤矿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风险分析
2.1 基本情况
2.2 风险分析
3 组织指挥体系
3.1 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图(见附件1)
3.2 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4 预警与信息报告
4.1 预警
4.2 信息报告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5.2 响应程序
5.3 响应措施
5.4 应急结束
6 信息公开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7.2 事故调查
7.3 总结评估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保障
8.2 物资保障
8.3 技术保障
8.4 队伍保障
8.5 经费保障
9 应急预案管理
9.1 预案培训
9.2 预案演练
9.3 预案修订
9.4 预案备案
9.5 预案实施、解释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建立统一指挥、协调联动、运转有序、灵敏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快速、科学、有效处置煤矿事故和重大险情,防止事故和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应急条例》《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内煤矿生产中发生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和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建立健全区政府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煤矿事故风险、减少煤矿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行业(领域)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的作用,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区政府统筹指导,协调政府资源予以支持。在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煤矿事故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煤矿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
1.5 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Ι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重伤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重大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较大事故(Ш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一般事故(Ⅳ级):3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全区煤矿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要风险分析
2.1 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煤炭生产企业1家,即重庆邵新煤化有限公司邵新煤矿。生产矿井1对,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随着服务年限的不断增加,逐渐显现出矿井通风系统、运输路线长,开采水平深,矿压、涌水量、煤层瓦斯含量持续增长,井下生产点多面广,单班入井人数多等几个阻碍煤矿安全生产的问题,外加主采煤层厚度薄等因素,进一步机械化改造升级难度非常大。
2.2 风险分析
序号 |
事故类别 |
可能性 |
严重程度 |
风险等级 |
1 |
坍塌 |
可能 |
严重 |
较大风险 |
2 |
物体打击 |
可能 |
不严重 |
一般风险 |
3 |
高处坠落 |
可能 |
不严重 |
一般风险 |
4 |
爆破事故 |
可能 |
严重 |
较大风险 |
5 |
机械伤害 |
可能 |
不严重 |
一般风险 |
6 |
车辆伤害 |
可能 |
不严重 |
一般风险 |
7 |
火灾 |
可能 |
严重 |
较大风险 |
8 |
触电 |
可能 |
不严重 |
一般风险 |
3 组织指挥体系
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区指挥部下设八个应急救援小组。
3.1 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图(见附件1)
3.2 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4 预警与信息报告
4.1 预警
4.1.1预警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由指挥部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1)收到区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
(2)通过煤矿信息监控平台监测结果、报警设施发出的报警信号、数据分析的不正常状况,有导致事故发生征兆的;
(3)发现安全隐患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4)初期处置估计可控而没能控制事故发展态势的。
4.1.2预警分级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级别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等级。预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分别发布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
4.2 信息报告
4.2.1信息报告与接收
区政府办、区应急管理局为信息统一接收和报告单位。接到煤矿事故报告信息后,根据事故等级程序向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和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
4.2.2 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救援难度、影响范围和各级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将事故分为四级,应急响应根据事故等级由低到高依次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
5.2 响应程序
Ⅳ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不再发展,由绍新煤矿或袁驿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并将事故向区应急局报告。
Ⅲ级响应:发生较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做好如下应急行动:
(1)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下达指挥部关于抢险救援的指令;
(2)指挥部根据灾害情况和救援需要通知行业主管部门、救援队伍、医疗机构等单位和人员实施应急救援;
(3)由指挥部和专家研究决策救援方案,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履行各自的职责。
Ⅱ级、Ⅰ级响应:发生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区政府做好Ⅲ级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向市政府报告,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5.3 响应措施
5.3.1先期处置
(1)绍新煤矿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要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2)绍兴村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要立即进行宣传,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或按照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组织开展煤矿事故应对工作。
(3)袁驿镇人民政府调动应急队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5.3.2处置措施
袁驿镇人民政府、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人员搜救。以抢救人员生命为重点开展救援工作;发生人员被困情况,及时动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进行救援,解救被困人员;做好获救人员和伤员的转运安置;搜救过程中尽量避免对人员造成次生伤害。
(2)疏散群众。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指挥机构、组织分工、疏散范围、避难场所、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安置等,组织和指导群众尽快撤离事故威胁区域。
(3)医学救援。迅速调集医疗力量赶赴现场,实施诊断治疗;及时将重症伤员向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转运,掌握救治进展情况;视情增派医疗专家、调动急需药物等;做好伤员心理抚慰。
(4)舆论引导。通过政府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和应对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维护稳定。根据事故影响范围、程度,划定警戒区,做好事发现场及周边区域的保护和警戒,维持治安秩序。
5.3.3扩大应急
一旦发生先期应急处置未能控制的紧急情况,有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煤矿事故,由区政府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5.4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遇难遇险人员全部施救结束,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由指挥部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6 信息公开
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的原则,全面收集和掌握事故与处置信息,了解和研判社会舆情。经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发布事故或险情的相关信息,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因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做出其他处理。袁驿镇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救济、补助和赔偿。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意见,指导事故发生单位积极做好恢复生产或关闭矿山等相关工作。
7.2 事故调查
按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故经过、原因、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并根据情况向本级或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7.3 总结评估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事故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应急处置总结评估报告。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区应急管理局和袁驿镇人民政府24小时应急值守,区经济信息委负责通讯和电力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区指挥部汇报。
8.2 物资保障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要的物资和装备,由绍新煤矿负责配备,区属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技术设备进行统筹、调度。一旦发生事故,确保物资和设备按时到位。
8.3 技术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方法、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咨询相关专家,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8.4 队伍保障
按照专兼结合、社会参与、应急有效的原则,依托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综合应急救援队和绍新煤矿组建的兼职救护队。
8.5 经费保障
发生事故的绍新煤矿要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在紧急情况下,袁驿镇人民政府保证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9 应急预案管理
9.1 预案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储备相应的物资,组织本部门、本系统负责人、参与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努力提高煤矿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9.2 预案演练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负责组织本预案的演练。
9.3 预案修订
区政府组织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原则上不超过5年,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绍新煤矿风险评估、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9.4 预案备案
本预案制定后按规定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和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9.5 预案实施、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有关问题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
综合协调组职责: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信息枢纽作用;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协调调配有关应急资源;协调各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救援组职责:负责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组织搜救受伤、失踪人员,消除次生灾害隐患、抢救运送伤员、现场清理等。
医疗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中受伤、中毒等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负责调动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救援保障,转运伤员集中救治。
警戒疏散组职责:封锁、警戒、控制、保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维护现场治安,保护处置人员安全;疏散转移现场和周边受威胁区域人员;开展交通管制,在现场外围开辟专用通道供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通行。
舆论引导组职责:及时、准确、正面、客观发布权威信息;汇集收集相关舆情;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做好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后勤保障组职责:提供应急处置后勤服务;提供必要办公用品和交通、通信等工具;调集抢险救援所需装备、物资等;保障应急通信。
善后工作组职责: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补偿和保险理赔;做好事故死亡人员遗体火化;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事故调查组职责:按规定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附件2
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职责
区级指挥部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煤矿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区委宣传部:负责配合涉事部门做好事故灾难的新闻发布和记者的接待工作,会同涉事部门及时开展舆论引导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煤矿安全发展资金;协助参与煤矿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中的电力、城镇燃气、通信的应急保障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做好事故区域群众的安置、安抚和救助工作;做好遇难遗体的保存、处理和殡葬等善后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工伤保险等有关事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矿业权管理,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矿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参与涉嫌超层越界事故的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要求,负责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应急资金支持,协助参与善后处理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救援物资运输工作;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区公安局:负责事故抢险救援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组织事故区域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协助参与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追捕逃匿的涉嫌犯罪人员。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的周边环境进行应急监测;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措施的建议。
区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事故抢险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供应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事故中受伤、中毒等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负责调动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救援保障,转运伤员集中救治。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安委会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演练及日常的安全监管,建立应急管理平台,负责牵头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事故报告制度,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检验机构对事故有关的特种设备和遗留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或者现场附近的风向、风速、温度、雨量等气象资料和实时监测数据。
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袁驿镇人民政府:负责报送事故有关情况;搭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落实区政府和区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组织开展一般的应急处置工作和较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做好较大事故应急处置后勤保障、善后处置工作。
附件3
区煤矿事故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序号 |
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区政府办公室 |
53312345 |
2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53236999 |
3 |
区委宣传部 |
53222402 |
4 |
区气象局 |
53221338 |
5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53222175 |
6 |
区经济信息委 |
53222455 |
7 |
区民政局 |
53222159 |
8 |
区人力社保局 |
53222396 |
9 |
区应急管理局 |
53238078 |
10 |
区财政局 |
53366580 |
11 |
区交通局 |
53222942 |
12 |
区公安局 |
53222412 |
13 |
区生态环境局 |
53235016 |
14 |
区商务委 |
53222115 |
15 |
区卫生健康委 |
53222180 |
16 |
区市场监管局 |
53253226 |
附件4
区煤矿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 首先根据现场火势及人员撤离情况判断可能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伤亡情况、撤离情况,明确需要救护地点人员、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 组织制定合理有效的灭火方案,并落实救护队组织实施。
3. 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降低火灾危害的措施。
4. 若火灾发生在矿井主要进风巷和硐室时,要进行反风,反风前必须清点可能受反风后火灾气体威胁区域的人员,并立即组织撤离,通知矿井其他地点工作人员按与火灾避灾路线相反的方向另一翼的进风井井筒撤到地面。
5. 若火灾发生在其他地点时,立即通知井下可能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人员撤离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通风状态,合理控制火区进风量。
6. 救灾完毕后,应立即清理好现场,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过程的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以备事故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
二、瓦斯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 首先迅速清点井下人数,根据侦察情况及撤出人员反映判明是否还有被掩埋人员、需要救护人员位置、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 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恢复矿井通风、排放局部积存瓦斯方案,并由救护队组织落实。
3. 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顶板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 首先对所有参加救援人员讲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截、堵的人数及可能在的位置,分析抢救、处理条件,明确事故的具体情况后,共同研究制定救灾方案。
2. 组织人员迅速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则必须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向被埋或截堵区人员供给新鲜空气。
3. 在处理中必须由外向里加强支护,清理出通往被埋或被截堵人员的通道,必要时抽调专门掘进队伍开掘专用小巷道至遇难地点,保证人员尽快脱险。
4. 在抢救处理中必须有安排有经验的人员负责专门检查与监视顶板情况,防止发生二次冒顶。
5. 抢险人员在抢救中遇到大块岩石时,应尽量避开,严禁用爆破法处理。如果威胁遇难人员,则可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救出遇难人员。
6. 现场如果受伤人员未被埋,要在积极进行包扎或进行其他救护,如果有人员被埋在矸石下面,要立即组织扒矸救人,在扒矸救人前必须对巷道进行支护,以防再次冒顶,使事故进一步扩大。
7. 如人员被堵在冒顶区里面,被堵人员应在现场指挥人员的组织下进行自救,并采取敲水管、铁轨等措施与外部联系,控制矿灯、饮水及食品的使用,利用压风管提供呼吸所需空气,如无支护材料,应节省体力,等待外部人员救助,不得盲目扒矸,防止冒顶扩大。
四、水害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 首先了解突水情况、影响范围,分析灾变及周围区域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收集出水前后水量变化、各长观孔水位变化资料,必要时做水质化验,判断直接水源及补给水源,推测、判断水量变化趋势;
2. 查清事故前人员分布,结合人员定位系统判定遇险人数、位置,采用呼叫、敲击管路、轨道、支架等方法与遇险人员联系,安排专人倾听、观察来自灾区内的信息,确定遇险人员所在位置、人数及生存条件;
3. 根据情况选用排、疏、堵、截及开掘小巷等措施,营救遇险人员;
4. 采用压风管、水管、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险人员输送新鲜空气,给遇险人员创造生存条件;
5. 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聚集;
6. 侦察、抢险时,要管理好水路,防止溃垮巷道;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出水;
7. 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人员时,防止环境和生存条件突然改变造成意外。
8. 在现场紧急处理、抢险中,根据水情发展和突水现场条件,可以采取构筑临时水闸墙控制水情、紧急投入抢排水等措施。
9. 在矿井突水时的紧急抢险中,调动一切可利用的排水设施,充分利用各种排水场地,形成综合强排水能力,联合排水以减缓或控制矿井淹没水位上涨。当联合排水能力超过突水水量时,同时可以进行追水,减少矿井损失,恢复被淹井巷。
五、机电、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 根据事故性质、发生经过、原因,制定事故抢险方案,并组织抢险,将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2. 发生触电事故时,要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燥的木棒或其他绝缘工具,将电线挑开,挑开的电线要安置妥当,以免别人再触电。
3. 处理斜井运输时,无论串车中有无装煤矸,在何位置,要求提升司机应立即将手把拉回零位,并将绞车全部闭锁。
4. 事故原因查明之前,任何人不得送电开车,防止跑车事故发生,从而扩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