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3-001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 | ||
成文日期 | 2023-07-05 | 发布日期 | 2023-07-05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32Q/2023-001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 |
成文日期 | 2023-07-05 |
发布日期 | 2023-07-05 |
预计2023年7月5日20时-7月6日20时,梁平区、万州区、开州区发生山洪灾害的风险较高,垫江县、忠县、城口县、云阳县、奉节县、巫溪县、巫山县有一定发生山洪灾害的风险,其余区县有可能因局地短时强降雨引发山洪灾害。
防御要求:
1.按照五包五落实的要求,逐级叫应,确保基层监测预警,转移安置等山洪灾害防御相关责任人上岗到位。
2.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实时水雨情和危险区预警情况。
3.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适时启动预案,危险区责任人及时提醒受威胁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4.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测预警,当雨量、水位指标达到预警阈值时,要果断提请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转移。
5.山洪灾害基层防御责任人发现达到转移条件或收到转移指令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确保转移时“方向对、跑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