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2-00059 | 发文字号 | 梁平环发〔2022〕4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15 | 发布日期 | 2022-04-24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919G/2022-00059 |
发文字号 | 梁平环发〔2022〕4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22-04-24 |
成文日期 | 2022-03-15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函》(渝环函〔2021〕674号)和《关于尽快修订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白头)文件要求,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现将《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在《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基础上删除9项第一责任层级为市级的执法事项,整合《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第28项“对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行政处罚”和第42项“对干洗、机动车维修未设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行政处罚”为1项,直接保留174项,共计175项,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5日
梁平环发〔2022〕4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