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322419138H/2024-00129 | 发文字号 | 梁平统计发〔2024〕24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4-06-18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
索引号 | 11500228322419138H/2024-00129 |
发文字号 | 梁平统计发〔2024〕24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6-18 |
发布日期 | 2024-06-18 |
根据《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梁平市监联席会办〔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4年6月。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重点指标及领域。按照文件要求,区统计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对“四上”医疗企业分别就提供统计数据质量情况、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电子统计台账运用情况和依法执业情况等方面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均采取随机方式抽取,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提升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三)严肃执法工作纪律。执法检查人员从执法库中随机选派,严格执行行政检查相关工作规定,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妨碍检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检查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规范实施抽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被抽查对象,围绕抽查任务,抓住重要环节,按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规范完成抽查工作,如实记录抽查情况,保证抽查质量和效率。
(二)检查结果公开。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在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三)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于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反馈、要求执法人员整改完善。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重庆市梁平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