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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梁平区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按照《重庆市2024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方式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422-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请考生本人(不得委托他人)按规定时间到重庆市梁平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梁平区桂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3楼就业服务大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重庆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以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户口簿(户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3.毕业(学位)证(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打印版本、手机截图均可)。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但能够在20247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4年毕业生,还应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重庆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4.报考职位对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5.报考职位要求为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需提供:

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需能反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区县人力社保局提供的身份证明;

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提供“特岗教师”证书、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需能反映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区县教委提供的身份证明;

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需能反映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区县团委提供的身份证明;

④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6.职位要求为面向服役2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的,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7.在职人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已辞职或者离职的,提供原单位辞职证明。

市内事业单位考生,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综合部门(市内部分区县不需要人事综合部门同意,具体请咨询当地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市外事业单位考生,自行咨询本地相关政策,提供单位、主管部门以及上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若同意报考证明部门盖章不全不实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8.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其他有关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场地及分组安排,详见附件。

2.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现场资格核查后将进行材料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或体能测评通知书。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环节。

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梁平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咨询(咨询电话:023-53220776)。

附件:现场资格审查场地及分组安排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组织部

                                    2024417


附件

现场资格审查场地及分组安排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为:重庆市梁平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梁平区桂西路6号行政中心4号楼3楼就业服务大厅)。

(一)4月22日

第一资格初审组

梁平区档案馆(参照)综合管理职位;梁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参照)综合管理职位1、综合管理职位2;梁平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参照)综合管理职位;梁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参照)综合管理职位;梁平区救助管理站(参照)综合管理职位;梁平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参照)财务管理职位;梁平区财务结算中心(参照)综合管理职位、预算审查职位、信息管理职位、财务管理职位1、财务管理职位2。

第二资格初审组

梁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照)财务管理职位、综合管理职位;梁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参照)综合管理职位;梁平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参照)农村经济管理职位;梁平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照)财务管理职位;梁平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参照)统计管理职位1、统计管理职位2、统计管理职位3、统计管理职位4。

第三资格初审组

梁平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照)基金监管职位、行政管理职位、信息管理职位;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环境执法职位1、环境执法职位2;梁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综合管理职位1、综合管理职位2、城市管理执法职位1、城市管理执法职位2。

第四资格初审组

梁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运输经济职位、财务管理职位、交通质监执法职位、交通行政执法职位;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种植业执法职位、养殖业执法职位;梁平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文化市场执法职位。

第五资格初审组

梁平区公安局基层警务技术职位1(网络安全管理)、基层警务技术职位2(网络安全管理)、基层执法勤务职位1、基层执法勤务职位2、基层执法勤务职位3、基层执法勤务职位4。

(二)4月23日

第一资格初审组

梁平区乡镇机关综合管理职位1、综合管理职位2、综合管理职位3、综合管理职位4。

第二资格初审组

梁平区乡镇机关综合管理职位5、综合管理职位6、综合管理职位7、综合管理职位8。

第三资格初审组

梁平区乡镇机关综合管理职位9、综合管理职位10、综合管理职位11、综合管理职位12。

第四资格初审组

梁平区乡镇机关综合管理职位13、综合管理职位14;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职位1、综合管理职位2;梁平区双桂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职位、行政管理职位、综合管理职位1、综合管理职位2;梁平区仁贤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职位1、综合管理职位2;梁平区金带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职位。

第五资格初审组

梁平区纪委监委监察调查职位1、监察调查职位2;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财务管理职位1、财务管理职位2;梁平区司法局综合管理职位;梁平区财政局财务管理职位;梁平区生态环境局综合管理职位。

第六资格初审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农田工程管理职位、综合管理职位;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药品监管职位、基层食品监管职位、基层特种设备监管职位、基层市场监管职位、基层行政执法职位1、基层行政执法职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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