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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24-00041 [ 发文字号 ] 梁平府办发〔2024〕38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规划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4-05-24 [ 发布日期 ] 2024-06-03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梁平府办发〔2024〕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平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24-2030年)

梁平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六月


前  言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把美丽中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明确要求,2017年至今,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并命名了七批57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240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近年来,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7天,优良率达92.3%,地表水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实现“双100%”,森林覆盖率47.3%,湿地保护率达52%,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向好;大力实施“全域治水·湿地润城”,“乡村小微湿地+”模式全国推广;积极推动“两山”价值转化,百里竹海“竹山变金山”成功经验获党的二十大闭幕会特别报道,生态文明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国际湿地城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 “中国天然氧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等国家级名片纷至沓来,走出了一条符合梁平特色的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之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迭代升级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体系,持续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区委、区政府提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开启梁平区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渝环办〔2020〕8号)等要求,编制《梁平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有效衔接《梁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三线一单”、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成果,是指导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基础性和纲领性文件。《规划》的基准年为2023年,实施年限为2024-2030年。


目  录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区域特征

二、创建基础与优势

(一)强化统筹战略定力,深化生态制度改革

(二)筑牢优良生态本底,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三)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屏障

(四)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绿色经济提质增效

(五)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生活品质全面改善

三、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二)存在问题与挑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规划范围

四、规划期限

五、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阶段目标

六、建设指标

(一)指标体系

(二)指标可达性

第三章  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目标责任体系建设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一)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二)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三)环境质量改善

(四)城乡环境治理

(五)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三、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一)特色产业培育

(二)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循环利用

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一)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二)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三)推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五、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二)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三)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一)重点工程

(二)投资预算

二、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二)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严格监督考核

三、加强资金保障

四、强化科技创新

五、完善社会参与

附表1梁平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重点项目清单

附图1  梁平区区位图

附图2 梁平区行政区划图

附图3  梁平区水系图

附图4 梁平区地形图

附图5 梁平区林地分布图

附图6 梁平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7 梁平区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附图8 梁平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附图9 梁平区生态安全格局布局图

附图10 梁平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重点项目分布图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区域特征

地理位置。梁平区位于重庆市东北部,四川盆地东部平行岭谷区,三峡库区西沿,地理坐标北纬30°25′-30°53′,东经107°24′-108°05′,东邻万州区,南接忠县、垫江县,西连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北倚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开江县,处于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川东北的重要联结点上,是主城都市区东向开放的重要支点,是深化川渝东北合作的天然桥头堡,是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建设重要板块,自古为交通南北、东出西进的重要通道。

社会经济。梁平区下辖5个街道、26个镇、2个乡,面积1892.1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4.3万人,城镇人口33.41万人,城镇化率51.96%。全区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达594.5亿元,同比增长(下同)3%,高于全国、全市平均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7591元,居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前列;三次产业结构比由“十三五”末期的12.1:49.2:38.7调整为12.6:41.2:46.2,第三产业占比逐渐增加。

自然资源禀赋。梁平区已发现的矿种有煤、石灰岩、石膏矿等10多种,新探明页岩气储量万亿立方米以上,煤基础储量达5000多万吨;石膏矿的基础储量达2.76亿吨,是重庆市石膏矿的主要产地。境内动植物资源丰富,境内野生植物有969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包括红豆杉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包括篦子三尖杉、鹅掌楸、楠木、红椿等10种;陆生野生动物125种,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4种。旅游资源富集,既有百里竹海旅游度假区、“五湖四海”景区等自然旅游资源,又有“西南佛教禅宗祖庭”双桂堂、“国家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双桂湖、千里沃野万石耕春、“巨石上的古军寨”滑石古寨、“抗蒙山城不败之城”赤牛城人文景点。湿地资源丰富而独特,以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和数量众多、种类丰富的小微湿地为基础构建了河流—湖泊—稻田复合型湿地生态系统,全域湿地润城、碧田万顷,具有“城在田中、田在城中”的良好生态本底,是西南地区唯一国际湿地城市。区内主要河流6条,支流384条,平均河网密度0.43公里/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水量1247.2毫米,径流总量10.56亿立方米,水资源储量丰富。

生态环境。全区主要次级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水环境功能要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7天,优良率92.3%,在全市29个重点区域排名第4,全年无重污染天气;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建有自然保护地2个,2023年森林覆盖率为47.3%,高于全市及全国水平。

二、创建基础与优势

(一)强化统筹战略定力,深化生态制度改革。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以制度助推生态文明发展的新模式。先后出台《梁平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梁平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系列文件,确定了生态文明建设具体改革事项清单,形成了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基本架构,并不断完善健全。

(二)筑牢优良生态本底,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以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实行挂牌督战、挂图作战、挂账销号“三挂”打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空气质量优中更优。整治涉气企业700余家,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7天,优良率达92.3%。持续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7平方公里;整治餐饮油烟170余家,试点整治重点区域老旧小区居民油烟1957户;完成海螺水泥废气深度治理,其氮氧化物和包装粉尘排放浓度低于现行排放标准30%以上;关闭邵新煤矿;实现城市建成区内燃煤锅炉全部停用,抬头可见“梁平蓝”已经成为常态。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以城市黑臭水体消除、饮用水源保护、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重点,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2021-2023年,六条主要河流出境水质稳定达标或优于水域功能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治理“5653”梁平经验入选首批美丽重庆建设典型案例和2023年度重庆市生态环境系统“双十佳”实践案例;龙溪河被水利部评为“长江经济带美丽河流”“重庆市十大最美河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以土壤详查工作开展为基础,以污染地块管理为突破,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土壤和地下水协同治理。完成23块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固废监管和资源化持续发力。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创新危险废物收运处置“互联网+回收”新模式,构建了产生、利用及处置的全过程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2022年达到80.56%,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

(三)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屏障。

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秉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理念,不断调整优化生态空间,初步形成“三片区三屏一网多节点”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确定生态保护红线192.45平方公里,占全区幅员面积的10.17%。初步建立起“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共划定3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8230.55公顷,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提升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完成新盛河、袁驿河生态修复项目,正在推进川西渔村及七星河、文化河、铜钵河生态修复工作,承接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积极探索推进稻田湿地(冬水田)建设。全面推行林长制,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2020-2022年,新增国家储备林31.8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7.3%。2020-2022年,累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9.81平方公里;治理修复8个矿山,矿山生态修复面积62.13公顷。全国首创“小微湿地+”模式,“小微湿地大能量”被央视《焦点访谈》专题报道,明月山·百里竹海“矿山变景区、竹山成金山”经验亮相党的二十大闭幕会特别报道,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入选2022年全国优秀案例(重庆唯一)。

(四)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绿色经济提质增效。

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两化融合,着力打造清洁、高效、低碳、循环的绿色经济体系。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占比由“十三五”末期的12.1:49.2:38.7调整为12.6:41.2:46.2。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做大做强集成电路、食品加工、新材料等主导产业集群,积极培育智能家居、通用航空和能源(天然气、页岩气)等特色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达321.8亿元,工业增加值总量位居渝东北第一。全力打造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成功举办中国预制菜产业峰会,发布全国首个预制菜产业园区建设地方标准,签约落地预制菜企业30余家,拉动全年工业投资增速达27.3%,成为新的增长点。现代特色高效农业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3+3+X”产业体系不断健全,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有效期内绿色食品60个、有机农产品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3个、重庆名牌农产品10个、“巴味渝珍”商标授权产品49个、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其中梁平柚为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产业融合步伐加快,依托张鸭子、奇爽食品等,做优绿色食品加工业,打造西部地区绿色食品加工业高地。循环农业经济成效显著,探索形成“粮—猪—有机肥—粮菜”和“水稻—秸秆还田—菜”农业循环生产模式,建成农作物秸秆利用示范片1万亩,建设水稻秸秆原料化利用示范点1个、秸秆基料化示范点2个、秸秆饲料化示范点4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39%。全域旅游加速发展。依托百里竹海、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中华梁平柚海、礼让川西渔村等湿地、农渔资源,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3个、市级旅游度假区1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4个,竹山镇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猎神村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明月山·百里竹海民宿回归之旅入选全国100条精品旅游线路,“梁平猎神三巷”入选首批重庆最美夜景打卡地,“双桂湖城市湿地公园夜游线路”入选首批重庆最佳夜游线路。成功举办长江三峡(梁平)晒秋节、丰收节、春耕节、国际柚博会等重大节会活动,梁平旅游品牌日益响亮。

(五)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生活品质全面改善。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已建成投运“镇、村”污水处理厂(站)103座,实现全区建制乡镇和大型聚居点污水处理全覆盖;完善城镇雨污管网1300余公里,全区污水“三率”大幅提升;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垃圾处置机制,农村生活垃圾行政村有效治理率100%。

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双修”成效明显,实施棚改旧改160万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234个,新区建设如火如荼,打通创新大道、高新大道、都梁大道等城市交通“大动脉”,城市规模达到30平方公里32万人,城镇化率提高到51.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累计改造农村户厕21412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6.32%,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覆盖100%行政村,建成污水管网192.33公里,技改污水处理设施22座,1000人以上居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获评首批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区称号。

三、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的机遇。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做出了顶层设计。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体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是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局发展中的现代化。“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定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这一系列战略定位,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为梁平区整合优势资源,凝聚发展合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带来的机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使成渝地区战略地位凸显、战略空间拓展、战略潜能释放。梁平地处“双城圈”的“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是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共建10个区域发展功能平台中唯一一个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的平台,被赋予“绿色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生态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示范区”定位。梁平区作为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重要组成部分,可有效衔接“示范带”建设的重要机遇,推动承接产业转移、绿色发展、生态保护再上台阶,为梁平区争取更多优惠政策和项目资金落地提供保障,切实把“双城圈”和“示范带”建设战略要求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政策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未来发展赢得更加广阔的空间。

“一区两群”协调发展重大战略带来的机遇。“一区两群”协同发展战略,是在中央提出“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大背景下,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赋予梁平“发挥联接主城都市区作用”“积极承接沿海地区和主城都市区的产业转移,吸纳生态功能区的人口转移”等功能定位,充分发挥梁平地处全市“一区两群”和川东北的重要联结点以及重庆主城都市区东向开放的重要支点的独特优势,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立足大平原,联接大主城,建设大三峡,协同川东北,抢抓重大历史机遇,推动渝东北地区共同发展,加大、加深生态建设与环境治理力度,区域流域的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深入走向生态环境共享共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助推梁平区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台阶。

“美丽重庆战略为梁平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动能。重庆对标落实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系统布置美丽重庆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积极投身美丽重庆建设火热实践中,奋力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将系统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和广大群众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梁平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美丽重庆建设重要部署,谋划美丽梁平建设的目标举措,努力在美丽重庆建设中走在前、作示范。美丽梁平建设势必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城乡大美格局、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生态环境数智化水平的显著提升,进一步彰显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二)存在问题与挑战。

生态制度体系仍需持续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仍待健全,生态系统碳汇机制、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绿色金融发展长效机制及其双重激励约束机制亟需建立健全。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全区大气污染物浓度呈现明显的季节变化特征,冬春季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易造成区域性连续污染,臭氧、细颗粒物等复合型污染突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巩固改善压力大,存在反弹风险;应对气候变化科研力量薄弱,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还需进一步提升。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短板,以老城区为重点,存在污水管网错接漏接、雨污混流问题,回龙、和林、荫平等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尚未完成技改工作,兴隆村、五福村、邵兴村等农村地区污水治理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还不完善,地下水污染底数尚未完全摸清,生物多样性保护还未建立长效机制,信息化建设与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还不相适应,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

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对滞后。生态系统较为脆弱,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发挥不足;采矿破坏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暂未启动修复。生态修复板块化、区块化现象明显,缺乏系统的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规划与修复治理。

产业实现绿色发展任重道远。能源结构优化任务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货运带来的结构性污染特征依然明显。经济总量偏小,产业规模不大,距离千亿工业大区差距较大。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主导产业效益不高、竞争力较弱,产业优势没有充分挖掘;农业园区质量不高,集聚效应不明显。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不够深入,产业增加值偏低、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等问题与梁平建设文化强区、体育强区和国际影响力的康养文化旅游目的地还有一定差距。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美丽中国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美丽重庆建设大会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力争“上游”水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有效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坚决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奋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区域样板,为美丽中国、美丽重庆建设贡献梁平力量。

二、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对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实施强制性保护,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坚持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绿色转型,促进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目标导向,综合施策。聚焦梁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精准治污、综合施策。对标国家、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要求,明确建设方案、路径、任务和重点工程,注重生态文明建设靶向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生态文明精细化、科学化、法治化建设水平。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于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精心维护良好的自然生态和美好的城乡人居风情特色,系统推进自然生态、健康环境、美好人居、活力经济、美丽人文和幸福生活等领域建设,探索具有梁平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生态惠民,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抓手,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宜居宜业宜游的城乡环境,更加注重生态惠民、生态利民和生态为民,让良好的生态环境、优质的生态产品和绿色的经济发展模式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坚持政府引导、部门推进、社会合作、公众参与的发展主线,统筹辖区内相关资源,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充分发挥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与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创建生态文明的各项活动,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实现共谋共建共治共享。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梁平区全域,幅员面积1892.13平方公里,下辖5个街道、26个镇、2个乡,268个村、75个社区。

四、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23年;

规划近期:2024-2025年;

规划远期:2026-2030年。

五、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构建符合梁平区实际的五大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界,基本实现生态用地得到严格保护、国土空间格局得到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城乡生态环境良好,宜居环境持续提升;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保障体系建成运行;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梁平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阶段目标。

近期目标(2024-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启动,通过优化空间格局,全区初步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型的经济结构,产业布局趋于合理,资源能源消耗水平下降,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绿色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力争2024年成功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远期目标(2026-2030年):不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显著增强,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环境安全与人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建立,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提升。

六、建设指标

(一)指标体系。

根据《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渝环办〔2020〕8号)文件要求,2022年梁平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涉及基本条件7条,建设指标38项,其中基本条件除第(一)条“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创建规划正式发布实施且实施2年以上,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不符合外,其余均满足要求,38项建设指标总评分93分。(因2023年多项指标数据暂未出来,指标评估以2022年数据为准)。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要求,梁平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涉及约束性指标27项,参考性指标5项,其中不涉及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比例、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自然岸线保有率*等4项分项指标。2022年已达标的有23项,未达标指标有PM2.5浓度1项,无数据有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绿色出行比例2项。(因2023年多项指标数据暂未出来,指标评估以2022年数据为准)。

已达标指标通过加强监管、实施相应提升措施,确保已达标指标稳定。未达标指标通过实施相应提升措施,确保如期达标。根据目前梁平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的达标情况,各项指标在规划年建设目标如下所示。


表2-1 梁平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规划目标表

领域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A)

分值

2023年

2023年评分

2025年

目标值

2030年

目标值

责任单位

-

(一)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创建规划正式发布实施且实施2年以上,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线一单”等制度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和市级总体部署有效开展;

(三)近两年按要求完成国家和重庆市下达的生态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

(四)按计划完成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点问题整改;

(五)近两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市委、市政府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

(六)近两年区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未出现 “明显变差”“显著变差”;

(七)市级生态环保实绩考核片区内区县排名名列前茅。

基本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规划编制过程中,2024年满足要求。

(二)印发了《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梁委办发〔2018〕32号)、《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梁平府发〔2020〕22号)等文件,全面推进相关工作,符合基本条件要求。

(三)完成国家和重庆市下达的生态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

(四)完成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点问题整改,整改率100%。

(五)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因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市委、市政府约谈、挂牌督办或实施区域限批。

(六)2021-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未出现 “明显变差”“显著变差”

(七)生态环保实绩考核片区内区县排名第四名

符合基本要求

满足基本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

1

区县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有效开展

2

有效开展

2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2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0

2

20

2

≥20

≥20

区委组织部

3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

开展

2

开展

2

开展

开展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4

河长制

-

全面实施

2

全面实施

2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区水利局

5

环境空气质量

%

优良天数比例≥85

2

92.3%(337天)

2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区生态环境局

ug/m3

PM2.5浓度≤37

2

34

2

保持稳定或持续下降

保持稳定或持续下降

-

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2

消除

2

消除

消除

6

水环境质量

%

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2

达到

2

完成上级考核要求

完成上级考核要求

区生态环境局

-

无劣V类水体

2

2

-

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

农村地区未全部消除

0

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7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建立

2

建立

2

建立

建立

区生态环境局

8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2

100

2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9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100

3

100

3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城区100,乡镇完成上级考核要求

2

10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60

3

2023年数据暂未出来,2022年为68.67

3

保持稳定或持续上升

保持稳定或持续上升

区生态环境局

60>A≥55

2

55>A≥50

1

11

森林覆盖率

山区

%

≥60

2

47.3

2(梁平区执行丘陵地区的标准)

48

50

区林业局

60>A≥55

1

丘陵地区

%

≥40

2

40>A≥35

1

山区丘陵比例差距小于20%

%

≥加权值

2

加权值>A≥(加权值-5)

1

12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4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4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区规划自然局

区林业局

13

生物多样性保护

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

外来物种入侵

-

执行

不明显

2

执行

不明显

2

执行

不明显

执行

不明显

区林业局

14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建立

2

建立

2

建立

建立

区生态环境局

15

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点问题整改率

%

≥80

3

100

3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80>A≥65

1

16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100

2

100

2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100>A≥90

1

1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3

2023年数据未出,2022年0.174

3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区发展改革委

1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3

2023年数据未出,2022年27.3

3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区水利局、区统计局

19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2

2023年数据未出,2022年5.11

2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区规划自然局

20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2

无任务,自主完成1家

2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区经济信息委

区生态环境局

21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

≥85

2

92.72

2

≥90

≥92

≥70

2

2023年数据未出,2022年为91.6

2

≥90

≥92

≥75

2

93.97

2

≥90

≥94

2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

2

2023年数据未出,2022年为80.56

2

83

85

区生态环境局

80>A≥70

1

23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80

2

88.93

2

90

92

区财政局

80>A≥70

1

24

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

%

≥50

5

0

0

30

30

区生态环境局

50>A≥40

4

40>A≥30

3

25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85

2

100

2

100

100

区水利局

85>A≥75

1

26

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率

%

≥95

3

城市99.3%,乡镇94.72%

3

95

95

区住房城乡建委

95>A≥90

2

27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5

3

100

3

100

100

区城市管理局

95>A≥90

2

28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15

2

17.19

2

18

20

区城市管理局

15>A≥12

1

29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2

完成

2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区农业农村委

30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

%

≥50

2

100(民用建筑,不含2019年前申报项目)

2

100

1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31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

开展

2

开展

2

开展

开展

区城市管理局

32

生态环境案件办结率

%

≥90

2

97.8

2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90>A≥80

1

33

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项目

≥10

2

10

2

≥10

≥10

区农业农村委、区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

34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100

2

100

2

100

100

区委组织部

35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2

100

2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36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80

2

2023年数据未出,2022年为96.57

2

96

96

区生态环境局

80>A≥70

1

37

中小学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

开展

2

开展

2

开展

开展

区教委

38

生态环境教育基地

≥1

2

1

2

1

1

区林业局

表2-2 梁平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规划目标表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达标

情况

2025年

目标值

2030年

目标值

责任部门

(一)

目标责任落实

1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0

22

20

20

达标

≥20

≥20

区委组织部

2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达标

建立

建立

区审计局

3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开展

已开展区水利局、仁贤街道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已开展区林业局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已开展竹山镇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达标

开展

开展

区审计局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4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90或持续提高

考核任务是344,实际336

考核任务是346,实际347

考核任务是336,实际337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90或持续提高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90或持续提高

区生态环境局

PM2.5浓度

ug/m3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25或持续下降

考核任务是31,实际32.2

考核任务是30,实际32

考核任务是29,实际34

未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25或持续下降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25或持续下降

区生态环境局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达标

情况

2025年

目标值

2030年

目标值

责任部门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5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100

100

100

达标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地下水国控点位V 类水比例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25%或持续改善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区生态环境局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100

100

达标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比例*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6

城乡环境治理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70

93.36

70.03

71.5

达标

≥80

≥80

区住房城乡建委

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

%

100

100

100

100

达标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

%

100

/

100

100

达标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

/

40.13

达标

≥35

≥35

区城市管理局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

≥85

≥85

≥85

≥85

达标

≥85

≥85

区生态环境局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达标

情况

2025年

目标值

2030年

目标值

责任部门

(三)

生态质量提升

7

区域生态保护监管

生态质量指数(EQI)

%

△EQI>-1

68.74

68.67;△EQI为-0.07

/

达标

△EQI>-1

△EQI>-1

区生态环境局

生态保护红线

-

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达标

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率

%

100

100

100

100

达标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生物多样性调查

-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达标

开展

开展

区林业局

8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森林覆盖率*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47.3

47.3

47.3

达标

48

50

区林业局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自然岸线保有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达标

情况

2025年

目标值

2030年

目标值

责任部门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9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3

100

93.33

99.62

达标

>93

>93

区农业农村委

10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达标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1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

-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达标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1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达标

建立

建立

区生态环境局

(五)节能减排降碳增效

13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25或持续提高

/

/

/

无数据

≥25或持续提高

≥25或持续提高

区发展改革委

1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考核任务是“十四五”期间下降14%,完成下降7.5%

考核任务是“十四五”期间下降14%,完成下降6.3%

考核任务是“十四五”期间下降14%,完成下降9%以上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区发展改革委

1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区生态环境局

16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完成率*

%

100

100

100

100(2家企业纳入配额管理)

达标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达标

情况

2025年

目标值

2030年

目标值

责任部门

17

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工程减排量

t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考核任务是176.52吨,完成341.8吨

考核任务是485.43吨,完成1320.65吨

数据暂未出来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区生态环境局

(六)

资源节约集约

1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93.92

80.56

数据暂未出来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区生态环境局

19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未下达考核任务,比2020下降8.87%

考核任务是8%,比2020下降14.38%

比2020下降27.26%

达标

下降11

暂未下达

区水利局

20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11.74

5.11

数据暂未出来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七)

全民共建共享

21

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

%

≥90

96.18

96.57

数据暂未出来

/

96

96

区生态环境局

22

绿色出行比例

%

≥70

/

/

/

无数据

≥70

≥75

区交通局

23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100

40

100(民用建筑,不含2019年前申报项目)

100(民用建筑,不含2019年前申报项目)

达标

100

1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24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12

14.25

15

17.19

达标

17.5

18

区城市管理局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达标

情况

2025年

目标值

2030年

目标值

责任部门

生态文明制度

(八)

体制机制保障

25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100

100

100

100

达标

10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26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达标

建立

建立

区生态环境局

27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案件线索启动率100%,且案件结案率≥75%

2021年以来已启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件,已结案的案件9件,总案件数9件

2022年以来已启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6件,已结案的案件6件,总案件数6件

2023年以来已启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件,已结案的案件5件,总案件数5件

达标

案件线索启动率100%,且案件结案率≥75%

案件线索启动率100%,且案件结案率≥75%

区生态环境局

参考性指标

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

%

中西部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东部地区:≥60;中西部其他地区、东北地区:≥30

37.5

39.9

68.2

达标

≥40

≥45

区生态环境局

2

河湖岸线保护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56

56

数据暂未出

达标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区水利局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达标

情况

2025年

目标值

2030年

目标值

责任部门

参考性指标

3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

%

持续下降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17.83吨(包括转运本行政区外的填埋处置量),产生量和贮存削减量合计499.217324吨,占比3.57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5.621 吨(包括转运本行政区外的填埋处置量),产生量和贮存削减量合计3464.850238吨,占比0.16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27.0634吨(包括转运本行政区外的填埋处置量),产生量和贮存削减量合计7015.801426吨,占比0.39

达标

持续下降

持续下降

区生态环境局

4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

持续提高

6640

5653

111844.75

达标

112000

112000

区农业农村委

5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达标

建立

建立

区生态环境局


(二)指标可达性。

1.指标现状统计。

重庆市示范区指标: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等指标数据暂为出来,已有数据指标中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农村地区未全部消除)、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2项指标未得分。从2022年现状值来看,27项基本条件仅1项未达到要求;38项建设指标中36项指标得满分;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农村地区未全部消除)、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2项指标未得分,总评分93分,满足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标准(≥92分)要求。

国家示范区指标:202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工程减排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指标数据暂未出来,已有数据指标仅PM2.5浓度未达标。从2022年现状值来看,27项指标中23项指标已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标准,3项指标暂无数据(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绿色出行比例),另有PM2.5浓度1项指标暂未达标。

表2-3 梁平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现状(2022年)

指标状况

指标类别

约束性指标

参考性指标

已达标指标

(32项)

指标1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指标2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指标3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指标4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指标5 水环境质量

指标6 城乡环境治理

指标7 区域生态保护监管

指标8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指标9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指标10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指标11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

指标1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指标1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指标1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指标16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完成率*

指标17 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工程减排量

指标1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指标19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

指标20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指标21 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

指标24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指标23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指标25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指标26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指标27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指标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

指标2河湖岸线保护率

指标3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

指标4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

指标5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暂无数据指标(3项)

指标6 城乡环境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指标13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指标22 绿色出行比例

未达标指标

(1项)

指标4 环境空气质量(PM2.5浓度)

不涉及指标

(4项)

指标5 水环境质量(地下水国控点位 类水比例、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指标8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自然岸线保有率*)

2.指标可达性评估。

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分析:2022年梁平区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得分93分,预测到2024年底预计可新增5分,总分达到98分,满足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92分)要求。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达标分析:结合指标要求和梁平区实际,对梁平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进行可达性评估(见表2-3)。梁平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可达性评估结果为:已达标约束性指标23项,占比85.1%;易达标指标3项,占比11.1%;重难点指标1项,占比4%。

(1)已达标指标分析。

2022年,23项指标的指标值或工作开展情况均已满足或超过国家创建指标要求,判断为“已达标”。未来梁平区通过对标对表,做好已达标指标的常态化监督工作,能够确保建设水平不滑坡。

(2)易达标指标分析。

重庆市指标基本条件“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创建规划正式发布实施且实施2年以上,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梁平区2023年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2024年完成规划印发实施,满足要求。

重庆市指标中未得分指标“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规划期内,按照梁平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5653”工作思路,突出“五式”排查,开展“六型”治理,注重“五抓”推进,强化“三机制”监管,按照“以创促干、以奖促治、动态清零”工作思路,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零行动,按要求2024年完成清零工作,该项指标可增加2分。

重庆市指标中未得分指标“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2023年梁平区启动梁山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目前已完成规划及示范乡镇申报材料编制,并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验收申请,预计2024年10个乡镇获得重庆市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称号,届时梁平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占比达到30.3%,该项指标可增加3分。

国家指标中无数据指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23年梁平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为40.13%,满足≥35%的考核要求;规划期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处理体系,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模式等系列措施,预计该项指标可实现稳定达标。

国家指标中无数据指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规划期内相关责任部门加强数据的调查收集,摸清指标底数;同时,通过抓好能源总量强度双控、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清洁能源保障能力等系列重点措施,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该项指标可实现稳定达标。

国家指标中无数据指标“绿色出行比例”,规划期内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指标数据调查收集,全面掌握指标基数。同时构建绿色交通体系,鼓励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确保指标稳定达标。

(3)重难点指标分析。

未达指标“PM2.5浓度”评估未“重难点”指标。2021-2022年梁平区PM2.5浓度分别为32.2 ug/m3、32 ug/m3,均未完成上级部门的考核要求。规划期内,加强扬尘污染、交通污染源控制,狠抓夏秋季臭氧及冬春季细颗粒物污染防治,督导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强化减排措施,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全面稳定达标。

第三章  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目标责任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机制。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将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作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通过权责清单等方式建立分工明确、责权清晰的环境执法和环境保护工作体系,提高环境执法体系的可问责性,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审计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制定实施区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落实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结合实际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将考核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权重,加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管理,突出污染防治攻坚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用和奖惩,专项资金划拨的重要依据。

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中央、重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明确短期、中期和长期工作措施,积极稳妥解决历史成因复杂且事关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把督察整改与日常督查、审计、巡视、巡查问题整改相结合,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制,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审计的重点内容,与干部任期考核、选拔任用相结合,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领导干部终身追究制。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一)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坚持保护和开发相协调,构建“三屏三片六脉、一心三轴六点”保护开发总体空间格局。“三屏三片六脉”保护格局。“三屏”即作为区域生态屏障的高梁山、明月山、印屏山;“三片”即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槽谷,是农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相对集中的区域;“六脉”即龙溪河、铜钵河、新盛河、汝溪河、普里河、甘井河及其支流组成的水系生态廊道。“一心三轴六点”开发格局。“一心”即梁平城区,重点强化科技创新、产业集聚、高品质生活宜居、生态示范等功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三轴”即沿国道318的东西向发展轴线、沿渝万城际铁路和渝宜高速公路的南北向发展轴线、沿渝巫路的城镇发展轴线;“六点”即屏锦、云龙、新盛、袁驿、虎城、福禄六个重点发展区域,促进全域东、中、西三片的区域平衡发展。

优化生态安全格局。以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夯实“三片区三屏一网多节点”生态安全格局。“三片区”即为自西向东的西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中部农业协调区、东部生态屏障功能区;“三屏”即明月山、高梁山和印屏山三大生态屏障;“一网”即龙溪河、铜钵河、新盛河、普里河、汝溪河和甘井河6条主要河流,以及重要支流及湿地系统组成的湿地网络;“多节点”包括重庆梁平双桂湖国家级湿地公园、重庆梁平东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重庆百里竹海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的生态控制点。

(二)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严守“三区三线”保护格局。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制控制线,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建立和实施常态化国土空间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机制。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监管,推动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有限准入监督正面清单,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规划期内,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2.45平方公里,并实现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不缩小,城镇开发边界不突破。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坚守环境质量底线,以空间、总量和准入环境管控为切入点推动“三线一单”硬约束落地,将19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等重大项目落地的重要依据。优先保护9个涵盖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的用途;不断优化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4个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5个一般管控单元原则上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规划期内,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制度,协调好发展与底线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实施差异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高梁山、明月山、印屏山“三屏”片区以生态保护为主,重点推进生态空间治理修复,加强森林、湿地等生态功能修复,强化重点湖库地区生态保护。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槽谷片区为特色高效农业区,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化开发和边界调控,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梁平城区及屏锦、云龙、新盛、袁驿、虎城、福禄六个重点发展区域以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为主,重点推进生活和生产空间整治,加快区域主导产业升级改造。规划期内,各类生态空间功能明晰,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可持续性提升。

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加强河道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岸线功能分区和用途管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严禁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河道岸线资源。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监管,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管理体系,维护防洪安全、河势稳定,确保河湖空间完整、功能完善。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配备巡查船舶和无人机等设施设备,推进河流遥感、岸线视频监控预警等现代化监管方式,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多方式和多形式地开展河道监管巡查。建立健全河湖岸线管控机制,配套河道监督管理。实现河湖管理范围与国土“一张图”数据共享,强化河湖水域、岸线动态监测,积极推进智慧河湖、美丽河湖建设。

(三)环境质量改善。

1.“治水”,守护一江碧水。

提升水源质量。开展安胜镇团结水库等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机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加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依法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工业企业等。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持续开展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提升水环境质量。滚动编制实施“一河一策”河流保护方案,深入推进龙溪河、铜钵河、新盛河等6条次级河流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作。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梁平境内铜钵河、新盛河、龙溪河等4条主要河流干流和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工作,建立并落实防止完成治理的城市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巩固“十一小”取缔成果,防止死灰复燃。深入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巩固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成果。深化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完善工业园区废水集中治理设施,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技改提标,鼓励园区、企业实施中水回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持续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进一步开展养殖废水治理及综合利用。

着力修复水生态。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红线管理,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管,深化落实工业、城镇生活节水措施,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等重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完善再生水管网“末梢”,污水再生利用率提高到15%,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以恢复“有鱼有草”为目标,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要水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水生态修复扩容工程,推动实施袁驿河(袁驿镇场镇段)、龙溪河川西渔村段生态修复工程;开展龙溪河(梁平区仁贤—和林段)、小沙河(仁贤污水处理厂—草堂路)、汝溪河流域等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河道疏浚工程,建设生态隔离带和水源涵养林,综合治理河道49.17km;开展双桂湖污染防治治理及生态修复(水质净化及污泥清淤)和蓼叶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流域区域协同治理。落实好川渝跨界流域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垫江县、四川省达州市等地,建立健全跨界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协议,进一步推动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2.“治气”,守护梁平蓝。

提升大气精准防控能力。加强污染天气精准应对,准确掌握污染天气的成因与来源,根据污染特点及变化趋势,完善污染天气减排清单,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式管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完善轻度以上污染等级应对工作,对可能发生污染的天气提前采取增加道路洒水频次、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等措施。以减少空气质量超标天数为目标,狠抓夏秋季臭氧及冬春季细颗粒物污染防治,督导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强化减排措施,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全面稳定达标。

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聚焦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电子工业、机动车维修、人造板、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治理设施废气收集率、去除率和运行效率的提升攻坚行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巩固海螺水泥氮氧化物、颗粒物超低排放标准改造成果。进一步推进包装印刷、电子、塑料、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一企一策”,带动中小微企业VOCs全面治理。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推动纳入政府绿色采购名录。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推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开展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实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建立“中小微”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性规定,持续推行“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推进施工控尘数字化管理,持续建设扬尘控制示范工地,每年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5个。落实堆场和城市裸露地块防尘整治。加大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持续建设扬尘控制示范道路,每年创建(巩固)扬尘控制道路5个(条)。

加强交通污染控制。开展机动车排放监管攻坚行动,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和燃气货车(含场内作业车辆),推进淘汰国四柴油货车。实施清洁柴油车攻坚行动,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完成市级下达的柴油车淘汰更新任务,强化柴油货车排放定期检验。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政府机关新增和更换车辆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公交车辆、出租车、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车,鼓励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加强生活污染控制。深化餐饮油烟、恶臭异味综合整治,开展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深度治理,引导开展居民家庭烹饪油烟治理。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劝导露天熏制行为,规划设置环保无烟腊制品集中熏制点。扩大(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3.“治土”,守护土壤安全。

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和管控。加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动态更新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排查整治涉重金属关停企业及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统筹推进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溯源。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依法依规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和用途分类管控,对轻度、中度、重度污染地块实行差异化管理。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重度污染地块,确需开发利用的,合理确定土地用途,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地块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重庆开元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风险管控方案,加快场地污染治理修复工作。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加强地下水安全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开展“一企一库”(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两场两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督促“一企一库”“两场两区”落实防渗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和技术路径,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4.“治废”,开展“无废城市”全域行动。

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梁平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完善各类固体废物收运、利用、处置体系,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水平。加大“无废城市”宣传工作力度,持续营造创建“无废城市”氛围,积极培育“无废文化”。实施“无废城市”细胞工程。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累计建成“无废学校”“无废医院”“无废工厂”等“无废城市细胞”10个以上。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粉煤灰、冶炼渣、赤泥、钛石膏、脱硫石膏、磷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高值化综合利用,鼓励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和应用,规划期内,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不断壮大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建设一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规划期内,累计创建2个绿色工厂。持续推进绿色开采和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期创建绿色矿山1个。

持续强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开展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强化源头精细化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制度,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不断优化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

5.提升声环境质量。

全面管控生活噪声。开展声功能区划分调整,完善声功能区监测网,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推进“噪声达标区”建设。引导社区群众参与宁静行动,制定小区安静公约,创建一批“安静居住小区”。加强生活噪声污染源管控,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服务设施噪声污染。严格管理噪声敏感区内文体娱乐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

深化防控交通噪声。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开展禁鸣执法,实施限行管控,依法查处交通噪声违法行为。实施交通噪声智能管控,加强布局重点交通干线、重要声环境敏感区域噪声智能监控点,完善大数据采集,制定实施管控方案,完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道路两侧降噪措施。深入推进禁鸣区域内噪声敏感点周边交通噪声污染整治,严格控制货车、运渣车等大型车辆行驶路段、时间和速度。加强铁路噪声污染控制。加强航空噪声污染控制,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控制民用航空器噪声对机场周边地区的影响。

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加强夜间施工作业监管,落实城市建筑夜间施工环保公告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夜间和节假日施工行为的巡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推进噪声自动检测系统对建筑施工噪声进行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提倡施工强噪声单元实施全封闭管理。加强中、高考期间建筑噪声管控。

深入整治工业噪声。依法关停、搬迁、治理城市建成区内噪声污染严重企业,加大敏感区内噪声超标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实现敏感区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达标。推进工业污染源降噪,鼓励工业企业淘汰高噪、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新建工业项目要求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加强噪声排污许可管理。

(四)城乡环境治理。

1.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

提升城乡供水能力。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构建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工程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和智慧化供水系统。推进智慧人饮工程建设,完成老鸹寨水厂、合兴水厂、竹山水厂、响鼓岭水厂改扩建;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规划期内改造合兴水厂、竹山水厂、响鼓岭水厂等,管网延伸(改造)66 km,全区小型供水工程管网延伸(改造)706 km;非饮用水源水库水质净化,采取放水暴晒+生石灰消毒对梁平区非饮用水源水库水质净化,并对部分水库进行整治。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依托龙溪河流域PPP建设项目,加快完善城区及周边缺失污水管网,推进龙溪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工程,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城区老旧截污管网改造工程,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全面提升污水收集率,逐步解决老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等历史问题。建设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智慧系统平台及配套系统;实施梁平区辖区内重点流域的21个污水处理厂(站)技改扩容;实施龙溪河流域、铜钵河流域、新盛河流域场镇管网精细化排查工作,实施重点流域及其它流域等31个乡镇场镇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养殖废水处理站2座,日处理能力为1000立方米/天。坚持有序推进“物联网+智慧排水”系统建设,加快梁平区智慧排水建设项目,实现集污水收集处理、排水管网运维管理、排水防涝监测与应急响应等一体的综合调度、集约高效的智慧排水系统。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城市路网体系建设,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增强节点交通转换能力和重要路段通行能力。围绕老马路、老街巷等存量道路资源,实施微更新、微循环、微改造。提档升级“四好农村路”建设,升级改造农村公路500公里;开展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体系。新建500千伏超高压变电站1座、110千伏盐河(智慧小镇)变电站1座、改造110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25千伏变电站1座,全面建成分层分区运行的智能化电网结构。推动智能电网建设,增强电网分布式清洁能源接纳能力;实施农村电网和电气化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宽带网络向农村延伸覆盖。积极发展绿色照明,加快城市照明节能改造,科学规划建设景观照明。大力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建设5G、千兆光纤、IPV6等基础网络,加速5G网络和千兆光纤宽带建设,深化5G网络覆盖。实施仁贤、合兴、金带街道综合治理提档升级工程。

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处理体系。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模式,建设规模100万m3垃圾填埋场,建设日处理能力4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100吨的厨余垃圾预处理厂、固废垃圾(建筑类)处理厂,升级改造城乡垃圾中转站,配齐垃圾收集、收运等基础设施,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依托现有梁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以及京环智慧环卫平台,打造集数据中心、调度中心、决策支持中心为一体的智慧环卫平台。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新建19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33.5公里配套管网。推进散居农户采取人工和自然湿地、生物塘、沼气池、化粪池等污水生态处理模式,加强农村农家乐、民宿生活污水处理的监管。推进“黑臭水体”河段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实施小沙河喜雀河段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实施河塘沟渠疏浚,开展星桥镇杜家河、回龙镇杨柳河、安胜镇大堰河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模式,配齐设施设备,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覆盖率达100%以上。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集中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整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扩大农村改厕覆盖范围,每年改造农村户厕1000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旧房整治提升、农村新建住房,引导农户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推进人口规模较大村庄、乡村旅游接待点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厕所维修等后期管护,持续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全面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着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在重点区域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创新地膜回收与再利用机制,完善“村级集中捡拾—乡镇(街道)回收网点收集—回收加工企业统一利用”的模式,改造或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网点8个、贮运中心1个。完善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等农资包装物。

(五)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1.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全面落实林长制,严格保护好森林资源,建立明月山林木资源数据库,运用智慧林业,实施“天上看、图上查、现场验”森林督查机制,实现森林资源管理全覆盖。提升森林防火能力,逐步实现森林火灾阻隔网络、监督管理网络、重点林区智能监控网络全覆盖,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加大有害生物防治力度,抓住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5年攻坚行动计划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治理契机,以云龙、金带、蟠龙、大观、双桂、梁山等高梁山生态屏障周边乡镇为重点,拔除疫点6个以上,拔除面积0.75万亩以上,无疫情面积1.7万亩以上,拔除其它小班面积2.43万亩以上。加强天然林保护,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划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

开展湿地恢复与建设。完善以河流湿地、人工湿地2个湿地类型为主体,以永久性河流、洪泛湿地、水库、沟渠、淡水养殖场、农用池塘、季节性洪泛农业用地7个湿地类型为补充的湿地生态群落。严格保护好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精心打造“三峡风景眼,重庆生态湖”。保护和修复好城市湖泊、库塘、稻田湿地以及赤牛溪、小沙河、白沙河、窝子溪等城市河流湿地,构建城市湿地有机网络,实现各湿地类型结构和功能连通,建设城市湿地连绵体。持续开展小微湿地生态学和“乡村小微湿地+”系列模式研究。实施“湿地+自然生态”,在全区北部及西南部浅丘地带示范推广稻田乡村小微湿地,科学种植湿地经济植物、有机稻、生态稻等。提升改造百里竹海小微湿地,持续打造乡村小微湿地市级示范区。实施“湿地+环境治理”,在梁山、合兴、竹山等街镇开展乡村小微湿地示范与合理利用建设,推广潜流湿地技术,因地制宜地开展建设场镇污水处理尾水湿地公园。推进一批湿地保护小区和小微湿地生态群落建设,构建乡村湿地生命共同体。规划期内,打造10个特色小微湿地之乡,100个特色小微湿地之村,1000个小微森林湿地。

大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摸清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家底,完善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分布及其生境资源档案,建立全区野生动植物数据库。完善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站,构建生物多样性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力度,制定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方案。以双桂湖、东山、明月山等区域为重点,加强青头潜鸭、红头潜鸭、凤头蜂鹰等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栖息地保护修复,稳步提升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加强古树名木保护、重要森林风景资源和珍稀物种保护。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严格外来物种引入管理,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2.治理修复生态退化区域。

持续实施全域国土绿化。大力实施“明月青山·千里林带”、国家储备林、长江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修复等重点工程,积极建设城市森林、龙溪河及城乡干道森林防护带、小微森林,实现“林丰山”“林进城”。在重庆梁平双桂湖国家级湿地公园、重庆梁平东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重庆百里竹海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功能集中布局造林空间,在龙溪河、铜钵河、新盛河、普里河、汝溪河和甘井河两岸河道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实施次级河流沿岸生态涵养林带工程,提高战略储备林生态服务功能,加强宜林荒山绿化。规划期内,巩固提升全区20万亩退耕还林成果、退化林修复6万亩、抚育森林5万亩、营造林11.58万亩;围绕村庄道路、河岸、湖库、住宅、田坎周边的空坪闲地区域见缝插绿栽植,完成9万亩农村“四旁”植树。推进城市生态修复,以东山国家森林公园、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为重点,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实施“城美山青”工程,规划期内,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2%。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修复。实施龙溪河、铜钵河等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重点区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将水土流失治理与发展梁平柚、油茶、沃柑等特色产业结合,打造经果林基地,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km2。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动态监管,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实行动态实时监控。

推进废弃矿山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对主动退出或政策性强制关闭的露天矿山,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责令限期履行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义务,督促矿山企业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切实认真履行矿山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巩固海螺水泥绿色矿山成果。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开展污染源和环境敏感点环境风险评估,重点加强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企业的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各类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识别、评估、监控、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建立污染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企业定期对其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定期巡查监督,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污染源环境风险管控。根据风险排查与评估情况,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并制订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提高企业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督促企业建立污染物产生、排放详细台账,并及时报告企业生产状况变化情况。建立企业风险监控和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公众公开存在的环境风险、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完善污染源环境风险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强化应急响应管理。完善梁平区环境应急数据库,包括梁平区重点风险源企业、移动风险源等动态管理信息,明确梁平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环境风险物质的种类、数量、存放点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法,提高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匹配性。持续推进投产企业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并确定环境风险等级,更新梁平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平台上的企业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推动与周边企业、单位等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或互救协议,开展环境风险和环境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三、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一)特色产业培育。

构建生态工业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构筑工业强区核心引擎,打造产业发展集聚区,形成“一区三组团多园”协同发展格局。加快壮大三大主导产业集群。做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围绕“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建设布局,拓展电子元器件、通讯终端、电子装备、新型显示、软件等产业,建成特色鲜明、规模效应明显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地。做大智能家居产业集群。依托园区重点家居企业,围绕竹木、金属、高分子等家居材料制造领域,开展家居“个性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推动智能家居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集群化发展,打造西部智能家居产业集聚区。做优绿色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依托区内粮油、畜禽、笋竹、柚子等优质高效生产加工基地,重点打造梁平大米精深加工、张鸭子绿色畜牧产品、豆筋绿色休闲食品、梁平柚有机绿色饮品等品牌项目,做响“万石耕春·丰味梁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做大做强国家功率半导体封测与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以高分子(塑料)、不锈钢、竹木纤维三大基础材料为核心的新材料产业,打造中国西部生态塑料产业集聚区,建成川渝东北新材料产业基地。培育天然气(页岩气)精深加工产业。布局集约化储气设施、LNG液化加工厂、LNG接收站,做大天然气(页岩气)采输脱硫净化供气产业,布局天然气综合产业园,建设重庆(梁平)能源产业基地。

构建生态农业体系。优化现代农业空间布局,构建“一心三区”农业发展格局。发展“3+3+X”产业体系。稳定发展粮油、生猪、蔬菜三大共保产业,打造100亿级粮油产业集群、100亿级生猪产业集群、主城都市区蔬菜保供基地和“菜篮子”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梁平柚、竹产业、生态渔三大特色产业,全力打造产值20亿元的梁平柚产业集群、产值10亿元的林产业集群、全产业经济总产值16亿元的生态渔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发展高效产业,大力发展东山片区花椒、小米辣等产业种植,培育壮大调味品加工企业,助力打造“成渝麻辣经济走廊”;丰富特色蔬果品种,支持东山片区吊瓜、麻竹、高山李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碧山镇万亩香椿基地;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中小型生产企业等发展食用菌产业,建设一批标准化基地。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成100亿级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全力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农业品牌建设。实施农业品牌提升工程、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加大“万石耕春·丰味梁平”公用品牌培育力度,支持有实力农业企业积极申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

构建生态旅游体系。以双桂田园精品景区建设为引擎,全力打造独具梁平辨识度的标杆景区。按照5A级景区标准,坚持高视野、高起点、高标准,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擦亮金字招牌,全力打造独具梁平辨识度的王牌景区。持续做靓素食特色餐饮,积极申报特色餐饮品牌;紧扣休闲康养定位,大力丰富休闲养生养老业态;持续丰富桂香天地游乐项目,全面建设商文旅体深度融合的综合性景区。以百里竹海康养民宿群建设为重点,高品质建设百里竹海旅游度假区。按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丰富百里竹海文旅消费场景,提升景区文化内涵与游憩价值。保护和利用好古村落、古建筑,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盘活闲置农房,建一批精品民宿和特色民宿,发展壮大明月山民宿群。充分发挥百里竹海中国寿竹之乡、首批“森林氧吧”等金字招牌的号召力,突出竹旅游主题,高起点谋划打造“五湖四海”,培育更多观光旅游吸引物,构建起百里竹海的旅游景观体系,打造中国西部最大的竹旅游主题景区。以“五朵金花”为亮点,打造万石耕春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景区。加快构建“万石耕春”观光旅游体系,持续提升数谷农场、千年良田、梁平柚海、龙溪渔歌、农业奥特莱斯“万石耕春·五朵金花”乡村旅游品质,继续抓好双桂堂、双桂湖、滑石古寨、桂香天地等景点建设。做响做强“晒秋”活动品牌。拓展“三峡晒秋”品牌内涵,提升晒秋活动吸引力,利用猎神三巷开展“长江三峡晒秋·川渝东北啃秋”活动,持续拉动周末旅游消费,将参晒范围从梁平扩展到川渝东北、川渝两地和西南地区,将“三峡晒秋”打造成中国西部的大型晒秋平台,成为国内知名的大型农旅融合节会品牌。提升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深化“互联网+旅游”,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建设一批智慧景区景点。创新旅游产品供给,推出更多定制化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发展大众旅游。推进城区到重点旅游景区快速通道建设,完善景区内外公共交通、绿色通道、慢行系统、停车场及路网,打通旅游发展“最后一公里”。推动“旅游厕所革命”,改善旅游环境。

(二)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抓好能源总量强度双控。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行动计划,落实煤炭减量等量替代,逐步推进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散煤。

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体系。探索光伏发电、风能、生物质能、余热综合利用等多种清洁能源发展应用,支持中石油、中石化积极推进兴隆、天东、月东等气田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积极培育天然气(页岩气)产业集群,全力打造重庆(梁平)能源产业基地;持续开展页岩气勘探工作,布局天然气深加工下游产业,推动梁平—垫江(沙坪场)国家特大型战略储气库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利用清洁可再生能源技术,加大窑炉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和产业废弃物力度,提高化石能源和天然矿物原料替代率。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不断增强区域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积极探索光能等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力争将装机容量为120万千瓦的蟠龙—银河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国家规划,加快布局建设电网侧储能和风光储能电站。全面推广建设新型智能电网,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电网设备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提高电网运营和管理水平。

提升清洁能源保障能力。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天然气输气站、配气站等配套设施,布局集约化储气设施、LNG液化加工厂、LNG接收站;推进城镇供电设施改造,全面优化提升农村电网,建成以500千伏为供电中心、220千伏为支撑、110千伏为骨干的电网结构,保障经济发展电力需求;完善天然气输气站、配气站等配套设施,新建铁门配气站、调压计量站及附属管网20公里,加快推进两路日储气量22.5万立方米的LNG储配站建设,提高全区储气调峰能力。完成城镇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推进农村天然气管道建设,扩大民用天然气乡镇覆盖面;优化完善全区成品油等供给布局,推动建设集油气电氢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站。

(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开展城市节能降碳工程,重点加快智慧梁平建设、智慧城管建设,构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智慧城市样板。加快城市照明节能改造,打造具备梁平地方特色的夜景观,增强各种夜景节点标识性。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高新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发展高效多能互补利用模式,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争取打造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节能低碳园区。支持园区企业实施综合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高效电机及工业窑炉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降低单位产出能耗。加快推进水泥等重点领域对照标杆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循环利用

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督促各园区、乡镇街道认真落实能耗双控主体责任,严格实行“以能定产”,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及低能耗、低排放的传统产业,坚决遏制“两高一资”项目建设,推动现有企业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和建设分布式能源中心,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支持企业实施综合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高效电机及工业窑炉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降低单位产出能耗。持续开展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行动,落实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确保重点企业单位产出能耗稳中有降。

推进煤油气高效利用。积极稳妥开展建材行业控煤行动,推进散煤清洁替代,深入开展燃煤锅炉整治,稳妥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电机改造及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改造工程和循环经济工程,加快园区分散燃煤锅炉房进行燃气化改造。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以电代油”,积极推动油品质量升级,提高油品利用效率。依托新发现的万亿级页岩气田,加快梁平区天然气(页岩气)产能和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天然气利用,实施工业燃料升级工程,重点推进建材等行业采用天然气(页岩气)替代和利用。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盘活工业厂房存量建设用地,探索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定需、因水制宜、量水而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及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强化取、供、输、用、排水各环节管理。加强建材、造纸等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实施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强化城镇节水降损。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

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全面构建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重点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与绿色建材生产循环发展,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发展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鼓励使用再制造产品。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升级,打造静脉产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一)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消费。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方面率先垂范,通过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和引导,全面提升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节约能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意识。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积极引导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加快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节能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

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城区骨架路网建设,提升城市交通的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功能和级配结构。加快推进都梁大道、高新大道、知德大道等城市主干道建设,形成“五横五纵”骨架路网。在现有城市道路网络基础上,继续推进双桂新城西北片区名柚大道(枫叶学校至竹海大道段)、湖光路等交通网络体系建设。着力规划建设与仁贤、金带、合兴街道衔接紧密的城市路网,加快推进高新大道至仁贤、金带旅游环线等道路建设,加快建设融城通道,支撑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完善自行车、步行通道设施,鼓励引导居民绿色低碳出行。加快部署融合基础设施,深入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及多场景应用。积极推进全区智能交通、智慧停车等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跨界融合发展,以“数字+”“互联网+”推动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广应用能耗低、能效高、排放少的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乘用车和商务车,引导运输企业更新新能源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应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应用节能型交通运输设施。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完成市级下达的柴油货车淘汰更新任务。加强汽车尾气监管,对于尾气排放不达标汽车应进行性能维护修理后开展复检。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在居民区、加油站、办公楼、工业区、游客集散地等人员密集区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提高充电桩覆盖率,建立电动车电池回收体系。

(二)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强化文化符号宣传推介。加强梁平代表性文化符号的对外宣传和推广,评选梁平区“十大文化符号”,扩大文化交流影响力,彰显文化元素。优化网络、新媒体等载体,深入开展线上推广,持续策划“双嗮”大型文旅推介活动。培育一批文化精品品牌,深入推进“长江三峡(梁平)晒秋节”“重庆·梁平柚花节”“柚花飘香·书香梁平”“成渝地·巴蜀情”等文化品牌创建活动。推进梁山灯戏“六进”演出,积极参加全国戏曲基层院团展演等活动。创建一批旅游演艺活动品牌。围绕梁平双桂堂、滑石古寨、百里竹海旅游度假区、万石耕春等景区,积极创作打造一批以驻场演出、民族风情展示、文化遗产演绎等为主的优秀剧(节)目,形成旅游演艺品牌。

强化文化成果交流合作。积极组织梁平文化资源参加全国非遗博览会、国际文化博览会、长江经济带文化展览等国家级文化展会活动。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文化交流计划。积极参加市级常设性群众品牌文化活动,承办大型文化交流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参与年度对外交流项目,加强梁平文化开放成果宣传交流。积极举办区级特色文化活动。继续举办“周周讲·月月演”、梁平吹手大赛、梁山灯戏剧本创作大赛、梁平癞子锣鼓抢彩、梁平原创歌曲歌唱大赛等特色文化活动。

强化生态文明培养教育。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学培训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生态教育,将生态文明的思想渗透到全社会。完善地方特色课程和教材体系,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活动,强化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培训课程的主要内容,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党员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组织生态文明学习调研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素养。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继续教育课程和企业培训计划,加强对企事业干部职工的生态文明知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教育,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生态责任。定期举办生态文明专题培训班,开展群众性生态文化活动,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三)推进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深入推进公众参与。从保障群众基本环境权益的立场出发,建立更为及时、全面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建设内涵,加强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要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鼓励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特定地点展示“创生”的理念和建设成就,宣传环境文化,倡导科学生产、文明生活与消费的观念等。

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培育文明新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丰富生态文化体验。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环保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持续推动生态镇、村和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创建,营造全民环境教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开展“千村宜居”创建活动。以打造“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人居环境为目标,结合全域规划和乡村布局规划,统筹整合相关资源要素,巩固已建成的60个美丽宜居乡村,规划期内,全区美丽宜居乡村数量达到100个以上。

积极开展绿色工厂创建。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实现国家级绿色工厂零的突破;新培育市级绿色工厂2家、节水型3家、能效领跑者1家。

鼓励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示范创建,构建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全民行动体系。

五、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立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到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优先搞好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建立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监测系统,动态监测国土空间变化,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预警、评估。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制度。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落实,强化准入引导和分区施策,构建与生态发展区发展相适宜的发展格局。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源头严防”理念有机融入产业规划、城市规划、流域与区域规划中。强化规划环评约束和指导作用,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推行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准确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强化排污许可证持证企业年度执行报告工作落实情况及公开情况监督管理。完善企业环保信用管理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告企业环保信用评级结果。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等内容公开,不断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机制。

(二)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依据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要求,开展梁平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明确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保护范围,确权登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现全民参与、社会监督、共同保护。在确权登记基础上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用途管制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

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化,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全面构建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重点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与绿色建材生产循环发展,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发展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鼓励使用再制造产品。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升级,打造静脉产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结合梁平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确定合理的人口规模、产业规模、建设用地供应量、资源开采量、能源消费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等,设置预警控制线和响应线。定期开展监控,对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土壤环境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三)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准确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对履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义务的权利主体给予合理补偿。建立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完善水权交易机制。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多样化生态补偿方式。积极推动开展跨省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探索明月山、龙溪河等重要生态屏障生态补偿试点,巩固和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坚持“谁破坏、谁赔偿”原则,加强案件筛选、索赔磋商和修复监督,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切实提高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作用,加大对生态环境破坏案件的起诉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公益诉讼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有效衔接。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水务以及公检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确保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办理工作推进有序,依法合规。

探索建立梁平区GEP核算制度。以明月山、双桂湖等重要生态保护区为基础,分区域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试点,将GEP纳入国民经济统计核算体系,核算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参考。

(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探索建立区、乡(镇)、村三级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各项要求,推动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持证排污,实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持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善清洁生产审核管理机制。逐步推行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节能环保技术改造。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调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

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力量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持续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健全生态环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落实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改革,提升园区、企业层面的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开展环境治理综合服务改革试点,实行按效付费。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积极推行环境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定向精准的环境治理服务。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完善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将全区公职人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政务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研究制定梁平区企业环境信用应用办法,探索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白名单”制度,作为实行差别化环境监管的依据。

第四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一)重点工程。

围绕梁平区生态文明建设,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谋划筛选一批对实现规划目标任务支撑作用强的重点项目,建立规划重点项目储备库,实施包括生态空间工程、生态经济工程、生态文化工程、生态制度工程等四大类75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建立重大工程评估及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工程项目和建设内容。

(二)投资预算。

规划重点项目总投资预算75.1亿元。规划重点项目大部分已经列入“十四五”各专项规划,多数已经落实具体经费来源,以政府投资为主。

二、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优化生态安全格局。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三片区三屏一网多节点”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区域功能定位,实施生态环境分区控制管理,使区域的生态安全得到保障。森林覆盖率逐步提高,可保持水土、涵养水源。

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通过推广清洁燃料、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建筑施工扬尘、鼓励污染型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流域治理与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城镇绿化、植被恢复、水源保护等各项环境治理和建设工程的有效实施,使大气、水、土壤、声环境保持在良好的水平。

改善区域生态景观。通过加强城镇绿化工程建设,完善城市公园、街头绿地、单位社区绿地和城区主次干道等的绿化,实施荒山裸坡治理,开展美丽乡村、湿地小区等生态细胞创建,既有利于提升梁平区建设品位,又有利于发挥绿色植物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的功能,使区域内的生物群落结构更加优化,自然和人文景观得以改善。

优化美化人居环境。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善村镇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设施,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扩大农村改厕覆盖范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提高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通过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通过开展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活动,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优化美化乡村环境。

(二)经济效益。

直接经济效益。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内整体经济产生推动和促进。引导全区走上保护第一,协调发展的轨道,实现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一体化。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为梁平区城镇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增加城市魅力,是扩大开放、拉动投资、激发经济活力的一个重要基础条件。宜人的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行业发展,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生态景观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带动第三产业发展。

间接经济效益。规划实施后,通过对生态系统的保护,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具体包括湿地的涵养水源、蓄洪防旱、调节气候、降解环境污染等方面。

(三)社会效益

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将进一步得到改善,交通、通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以及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完善,城乡二元结构将逐步消失,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生活质量将得到显著提高。

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的发展将创造多种就业机会,改变人们生产生活的环境,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文明进步。生态文化理念普及全民生态素养逐步提高,生态意识不断增强。城镇居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向环境友好、资源高效、系统和谐、社会融洽的生态文化转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梁平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织牢织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办公室设在梁平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领导者、组织者,建立以区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区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梁平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动,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编制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计划,分年度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二、严格监督考核

对《规划》组织实施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制定生态文明指标监测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效益分析。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梁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对主要任务完成较好、生态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通过考核的乡镇(街道)、部门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三、加强资金保障

重大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应优先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社会公益型项目,要以政府投资为主体,拓宽财政支持来源,实施多元化投资。区政府应积极争取国家、市级投资和专项资金支持,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政策措施。建立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经济政策,运用产业政策充分调动全社会各界和群众投入的积极性,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流动。加强资金监管,对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各类资金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审核制度、问责制度。

四、强化科技创新

提高科技支出在地方财政中的比重,积极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建立生态环境科技项目交流市场,有效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加强人才培养,扶持企业培育生态领域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建立生态环境领域的专家库,组建环境建设的专家咨询队伍。加强梁平区各层领导干部和有关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环境建设与管理能力培养。加强生态环境资料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建设环境资源数据库,及时跟踪区域生态环境变化趋势,提出对策措施,定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检测评估报告。

五、完善社会参与

进一步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化制度,积极引导广大公众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评判和监督。支持各类环保志愿者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活动,鼓励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公益事业。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社区、学校等平台,广泛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知识培训;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微博、抖音等新闻媒体,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意义和要求,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素质,发展生态文化。


附表1

梁平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重点项目清单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预估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1

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开展梁平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在重要地段(部位)、重要拐点等关键控制点设立界桩,在醒目位置竖立统一规范的标识牌,界桩采用花岗石,不少于157个,标识牌采用不锈钢金属加底部混凝土,不少于19个,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入库。

2024-2027

200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

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

推进重庆梁平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梁平东山国家森林公园、百里竹海风景名胜区等3处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建立全区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库。

2024-2027

600

区林业局

3

自然保护地科普教育基地项目

新建梁平东山国家森林公园科普教育基地、改建提升重庆梁平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科普教育场馆,增加相关科普教育配套设施和专业人员。

2024-2027

200

区林业局

4

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项目

开展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修编,强化3处自然保护地的交通配套、防灾减灾、管护监测等保护能力建设,配备监测设施设备,开展自然保护地人为活动遥感监测。

2024-2027

450

区林业局

5

松材线虫病疫情5年攻坚行动(含国家松材线虫病除治与马尾松林改培试点项目)

每年开展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除治松材线虫疫木,拔除疫点6个以上,拔除面积0.75万亩以上;实现无疫情疫点5个以上,无疫情面积1.7万亩以上;另实现拔除其它小班面积2.43万亩以上。

2024-2027

20000

区林业局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预估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6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项目

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梁平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可视化数据库,编制《梁平区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2024-2027

100

区林业局

7

野生植物调查项目

开展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梁平区野生植物物种资源可视化数据库,编制《梁平区野生植物名录》《梁平区野生植物图册》等成果。

2024-2027

100

区林业局

8

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

加强双桂湖、东山、明月山等地的生物多样性监测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2024-2027

150

区林业局

9

天然林保护与修复项目

落实全区天然林管护,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2万亩。

2024-2025

2155

区林业局

10

退耕还林地质量提升项目

对全区20万亩退耕还林成果进行巩固。

2024-2025

10000

区林业局

11

造林补助项目(退化林修复)

开展退化林修复6万亩。

2024-2027

3000

区林业局

12

森林抚育项目

开展森林抚育5万亩。

2024-2027

1000

区林业局

13

智慧林业体系建设

建设火情智能监控、松材线虫病智能检测等。

2024-2025

1000

区林业局

14

农村“四旁”植树项目

完成 9万亩农村“四旁”植树,重点围绕村庄道路、河岸、湖库、住宅、田坎周边的空坪闲地区域见缝插绿栽植桢楠、桂花、黄桷树、枫香、脆李、柚子等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和经果树,大力发展“传家树、风景树、摇钱树”。

2024-2027

4500

区林业局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预估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15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梁平区)

完成营造林总面积11.5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01万亩;退化林修复9.57万亩。

2024-2025

17367

区林业局

16

“明月青山·三千工程”——十百千小微湿地

打造10个特色小微湿地之乡,100个特色小微湿地之村,1000个小微森林湿地。

2024-2027

8000

区水利局

17

龙溪河生态防护及碳汇提升

对龙溪河流域周边进行生态修复,改善生态功能,提升碳汇能力,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2024-2028

50000

区生态环境局

18

温室气体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梁平区2024-2030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2024-2030

100

区生态环境局

19

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

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 5 个。

2024-2030

500

区城乡建委

20

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创建

每年创建或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 5 条。

2024-2030

500

区城市管理局

21

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安胜镇团结水库等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2024-2025

200

区生态环境局

22

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梁平区梁山街道、回龙坝镇、和林镇等乡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2024

440.72

区生态环境局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预估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23

梁平区污水处理厂(含管网)提标改造及智慧排水建设项目

拟对梁平区辖区内重点流域的21个污水处理厂(站)进行技改扩容;实施龙溪河流域、铜钵河流域、新盛河流域场镇管网精细化排查工作,实施重点流域及其它流域等31个乡镇场镇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实施城区智慧排水建设建立易涝点监测、排水管网监测、重点单位、重要节点的水质水量监测等智慧系统,完善城区未开展精细化排查工作区域,结合精细化排查开展管网修缮工程。

2024-2027

29700

区城乡建委

24

东方希望聚奎、虎城养殖废水处理站

建设养殖废水处理站2座,日处理能力为1000立方米/天。

2024-2025

1900

相关企业

25

入河排污口排查

铜钵河、新盛河、龙溪河等4条主要河流干流和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工作。

2024-2025

200

区生态环境局

26

梁平区袁驿河(袁驿镇场镇段)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袁驿河袁驿场镇段生态隔离带工程19.45 亩,袁驿河袁驿场镇段河岸滩涂自然湿地工程12800m2,构建袁驿镇袁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1916m2

2024-2025

1370

区旅发集团、区生态环境局

27

水生态修复

实施龙溪河川西渔村段水生态修复工程。

2024-2025

1300

区农发集团

28

重庆市梁平区龙溪河(梁平区仁贤-和林段)综合治理工程

综合治理河道25.8km,主要内容有护岸、河道疏浚、跨河建筑物等。

2024-2025

35000

区水利局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预估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29

小沙河(仁贤污水处理厂-草堂路)段河道整治

整治河道长度约6公里。

2024-2025

20000

区水利局

30

双桂湖污染防治治理及生态修复(水质净化及污泥清淤)

双桂湖湖底淤泥清理,周边生态修复与治理,环湖小微湿地建设,生态驳岸修复等。

2024-2025

25000

区水利局

31

蓼叶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

保护区陆域范围约6公里生态护岸。

2024-2025

1400

区水利局

32

汝溪河流域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河道17.37公里。

2024-2025

8200

区水利局

33

明月山片区人居环境整治

对明月山片区进行河道治理约38公里。

2024-2028

45000

区水利局

34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智慧系统

建设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智慧系统平台及配套系统。

2024-2025

3600

区城乡建委

35

梁平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km2,建设经果林,封禁治理,保土耕作,配套建设蓄水池,截排水沟,沉沙池,作业道路,流域工程碑等。

2024-2025

3000

区水利局

36

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

购买设备2套及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2024-2028

100

区生态环境局

37

环卫设施品质提升

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生活垃圾中转站1座,建筑垃圾填埋场1座。

2024-2027

43100

区城市管理局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预估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38

固体废物处置工程

完善梁平区城乡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项目。

2024-2027

5000

区城市管理局

39

梁平区水文站点提档升级工程(梁平区水文现代化“十四五”建设项目(一期))

对梁平区和林、新盛、荫平3个水文站进行水文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2024-2025

355

区水文站

40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2023-2025年,改造合兴水厂、竹山水厂、响鼓岭水厂等,改造反应池、过滤池、清水池等供水设施,新增加药消毒设备1套,管网延伸(改造)66km,新增出水厂计量装置2块,入户水表200块等;全区小型供水工程管网延伸(改造)706km,新增进(出)水厂计量装置59块,入户水表1530块。

2024-2027

3000

区水利局

41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实施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互联互通、管网延伸等。

2024-2025

14700

区水利局

42

非饮用水源水库水质净化

采取放水暴晒+生石灰消毒对梁平区非饮用水源水库水质净化,并对部分水库进行整治。

2024-2025

1500

区水利局

43

和美乡村

改造户厕1万户。

2024-2028

5000

区农业农村委

44

梁平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完成老鸹寨水厂、盐井口水库附属水厂、回龙水厂、黑石包水厂、新盛水厂改扩建。

2024-2025

4600

区水利局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预估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45

仁贤污水处理厂扩建

仁贤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增处理能力1.5万m3/天。

2024-2025

4500

区城乡建委

46

四好农村路

升级改造农村公路500公里。

2024-2025

6500

区农业农村委

47

城区绿化品质提升工程(第二期)

人行道绿化品质提升30余条。

2024

1000

区城市管理局

48

场镇功能品质提升

对28个乡镇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场镇功能品质。

2024-2030

28000

区城市管理局

49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8个,改造面积约98万平方米。

2024-2030

33000

区城市管理局

50

三峡后续资金项目

新建管网约21公里及生产便道建设、山坪塘整治等。

2024-2025

1200

区水利局、区城乡建委

51

高新区河道湿地公园

建设小沙河、窝子溪河道及两侧绿地绿化等。

2024-2025

20000

区城市管理局

52

石马山-罗汉山公园街区更新

公园改扩建及道路等配套工程。

2024-2026

17800

区城市管理局

53

慢行步道

新建、改造城区漫行步道。

2024-2025

4200

区城乡建委

54

铁门乡美丽宜居示范乡镇

实施铁门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场镇功能品质。

2024-2025

4200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生态安全项目小计

493987.7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预估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55

明月山500万亩预制菜原材料基地

利用明月山七区县水稻、竹(笋)、柚子、香椿、花椒、乌梅等特色优质农产品,联合打造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

2024-2026

20000

区经信委

56

页岩气加工装备制造

围绕页岩气勘探、钻采、运输、运用各个环节产业,做大做强页岩气重大装备制造。

2024-2026

100000

区经信委

57

明月山旅游基础设施

打造约4万平方米民宿,新改建20公里旅游快速道路,新建游客厕所、游客集散中心及基础配套设施。

2024-2030

80000

区林业局

58

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

在百里竹海、双桂湖湿地公园建设森林康养基地,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024-2030

5000

区文旅委

59

乡村旅游提档升级

对全区重点乡村旅游景区景点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含景区停车场、道路等基础设施以及游客接待中心配套设施提档升级。

2024-2030

20000

区文旅委

60

万石耕春粮油公园

1.“稼如云”项目。将龙印村邓家院子改建成为集办公、会客、员工生活、农业科技研发、农业科技展示、农业技术咨询和培训、游客参观等功能于一体的农家科技大院,用于开设重庆市农业科学院梁平区分院。2.“菜根香”开心农场项目。种植果树300株,新建人行步道、蔬菜种植采摘体验园、盥洗间及工具房、景区小品,改建稻鱼共生田等。3.“米当家”提升项目。改造房屋面积和庭院面积2000平方米,对“米当家”进行提升改造,增加粮食加工、展示、研学、体验等功能。4.瑞丰亭文化休闲长廊项目。修建文化浮雕墙约40平方米、改造原有雕塑约9.2米、新增景观小品约9平方米、装修游客休闲水吧等。

2024-2027

2000

区农业委员会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预估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61

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

1.打造新品种、新技术的“中试车间”。2.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社会化服务等标准化技术模式,为农民提供最直观的生产实践。3.充分发挥“带着农民干”的产业培育能力,立足本县域辐射带动周边区域。

2024-2027

1200

区农业委员会

62

绿色水稻原料基地建设

建设水稻绿色原料基地30万亩。

2024-2027

350

区农业委员会

63

梁平柚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推广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5万亩。

2024-2025

2500

区农业委员会

64

梁平区生猪产业集群建设

以东方希望为龙头企业,打造种猪繁育、生猪养殖、饲料加工、屠宰及冷链等全产业链,形成年出栏200万头生猪,年产值200亿元的生猪产业集群。

2024-2025

5000

区农业委员会

65

生猪基地建设项目

良种引进、标准化改造、污染综合治理、疫病防控、保险、贷款贴息等。

2024-2025

7000

区农业委员会

66

主城都市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含龙溪河蔬菜公园)

以龙溪河服务区为载体,结合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能力提升,新建(改造)绿色蔬菜基地10000亩。

2024-2025

6000

区农业委员会

67

美丽渔村建设

按照园区景区化、设施标准化、产业生态化、产业融合化思路,将渔业园区打造成最美渔村。

2024-2025

1000

区农业委员会

68

梁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1.开展农药等重要农资经营管理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系统平台。2.开展宣传发动、回收网点建设、回收补贴、转运、处置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和田间遗弃量调查等工作。3.全面构建“线上电子台账、线下到户服务”的运行管理体系。

2024-2030

500

区农业委员会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预估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生态经济项目小计

250550

69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

每年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生态文明培训。

2024-2030

100

区委宣传部

70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

每年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生态文明培训。

2024-2030

100

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

71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基地

利用梁平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景区(点)、乡镇(街道)选址建设非遗传承保护基地3处。

2024-2025

3000

区文旅委

72

明月山生态旅游文化节系列活动

以明月山生态旅游文化节为统领,持续举办长江三峡(梁平)晒秋节、国际柚博会、明月山民宿消费季等重要节会活动,开展百万学子走进田园、柚园竹园活动,并将其打造为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文旅活动。

2024-2030

3000

区文旅委

生态文化项目小计

6200

73

梁平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

组织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2024-2026

50

区委、区政府

74

示范乡镇创建工程

梁平区梁山街道等10个乡镇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

2024-2025

30

各乡、镇人民政府

75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

探索开展百里竹海片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编制百里竹海片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报告。

2024-2030

200

区生态环境局

生态制度项目小计

280

总计

750650.72


附图1  梁平区区位图

附图2 梁平区行政区划图

附图3  梁平区水系图

附图4 梁平区地形图


附图5 梁平区林地分布图

附图6 梁平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7 梁平区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附图8 梁平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附图9 梁平区生态安全格局布局图

附图10 梁平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重点项目分布图



|文件下载: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图片版)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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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梁平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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