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梁平区2020年决算的报告
——2021年8月26日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唐俊义
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全区财政系统严格执行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渝财预〔2021〕25号对账确认的决算数据,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全区和区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预算数209,220万元,决算数209,3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376,43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0,593万元、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8,000万元、上年结转19,349万元,减上解支出29,65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还本60,066万元、调出资金3,000万元,可用财力为701,026万元。支出为686,2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万元,结转下年14,665万元。
与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的2020年执行数(下同)相比,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增加3,000万元,相应增加调出资金3,000万元,主要是按照专项债券管理要求统一调整列报口径。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174,003万元,下降35.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48,94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4,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24,100万元、调入资金3,000万元、上年结转6,321万元,减上解支出1,608万元、调出资金113,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100万元,财力为342,663万元。支出337,076万元,增长69 %。结转下年支出5,587万元。
与2020年执行数相比,调入资金增加3,000万元,相应增加调出资金3,000万元,主要是按照专项债券管理要求统一调整列报口径。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数10,0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决算数5,077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支出总计10,077万元。
与2020年执行数相比,收支数据一致。
二、区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142万元,加上级补助376,43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0,593万元、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8,000万元、上年结转19,136万元,减上解支出29,65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7,37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还本60,066万元、调出资金3,000万元,财力为633,216万元。支出618,61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万元,结转下年14,452万元。
与2020年执行数相比,调入资金增加3,000万元、调出资金增加3,000万元,为按照专项债券管理要求统一调整列报口径。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4,003万元,加上级补助48,947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4,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24,100万元、调入资金3,000万元、上年结转6,321万元,减上解支出1,60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0,320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13,100万元、调出资金113,000万元,财力为322,343万元。支出316,756万元,增长59.6 %,结转下年支出5,587万元。
与2020年执行数相比,调入资金增加3,000万元,相应增加调出资金3,000万元,为按照专项债券管理要求统一调整列报口径。
三、其他重点报告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安排乡镇转移支付67,37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6,00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9%,占比68.3%;专项转移支付21,3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92.7%,占比31.7%。
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6,10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人员及运转支出;均衡性转移支付17,38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社会事务管理、村(社区)人员及运行、老党员补贴等;固定数额补助2,101万元,用于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食品药品监督等;结算补助418万元,按体制返还城市建设配套费支持场镇设施建设和维护。
专项转移支付中,用于农林水事务10,108万元,节能环保4,8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20万元,公共安全、交通、住房保障、应急救灾等4,489万元。
(二)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我区争取中央新增直达资金46,892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24,432万元,主要用于兜牢“三保”底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抗疫特别国债14,110万元,主要用于抗疫相关支出、公共卫生、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正常转移支付8,3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教育、社保等政策性增支。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经市财政局核定,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2.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5.2亿元。截至2020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1.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5.2亿元。
2020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9.5亿元,其中,新增债务22.2亿元,再融资债券7.3亿元。新增债务22.2亿元中,一般债券1亿元,主要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安全、智慧城市和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外债0.1亿元,用于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专项债券21.1亿元,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0.3亿元、城市停车场及供水设施6.3亿元、水环境治理3.4亿元、医疗卫生及产业发展1.1亿元。再融资债券7.3亿元,用于偿还2020年度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初,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万元。2020年决算办理时,按照相关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万元。截至2020年底,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49万元。
2020年预备费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生态环境治理、扶贫、维稳、应急抢险救灾及其他年初不可预见的支出。
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19,136万元,按原项目纳入2020年预算安排支出。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14,452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5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009.4万元,下降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亿元,减少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354.5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197.8万元,公车运维费1156.7万元),减少289.1万元;公务接待费604.5万元,减少706.3万元。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受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任务未实施,公务用车支出和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0年,全区政府采购金额8.8亿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2.4亿元,工程采购金额4.9亿元,服务采购金额1.5亿元。分级次看,区本级采购金额8.4亿元,乡镇采购金额0.4亿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区财政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出台项目共性绩效指标体系、区级预算安排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办法,逐步构建“决策有评估、事前有审核、事中有跟踪、事后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闭环,实现了区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积极推进重点专项绩效评估和绩效监控全覆盖,搭建了“中央转移支付+市级转移支付+区县项目”绩效自评体系,建立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评价机制。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对精准脱贫保险项目由三方中介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组织63个区级部门完成了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自评项目数448个、资金规模425,834万元。在此基础上,区财政局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覆盖面,对26个项目79,147万元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涵盖项目、政策、部门整体等多个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多本预算,扶贫、科技、教育、环保、社保、产业发展等多个领域。项目评价等级为“优”的18个、“良”7个、“中”1个。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重点评价结果与优化调整政策和项目支出结构挂钩,将绩效评价结果、当年绩效运行监控情况提交预算公开评审,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
(七)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上半年,市审计局依法对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进行审计,指出组织财政收入、债务管控及化解、财政预算执行及编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处理意见,相关审计结果将纳入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目前,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正对照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按照相关要求,整改情况将于2021年底由区审计局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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