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5月-9月)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月-次年4月)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桂西路6号行政中心3号楼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53368006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庆市梁平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重庆市梁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执行和指导的职责。
(二)对各部门、各单位办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三)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合审批事项办理规程,并对投资项目落实联合审批,开展代办服务,实行跟踪督办。
(五)负责受理各类行政服务投诉,协助监察部门做好投诉案件和违规、违纪工作人员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评。
(七)负责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八)负责管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网上行政审批信息,对全区网上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规范。
(九)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区“民呼我为”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 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及全区“民呼我为”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政务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信访等工作; 负责机关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工作等。
(二) 职能转变协调科。承担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办理行政 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公共服 务中心建设。
(三) 政务服务科。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合审批事项办理规程,并对投资项目落实联合审批,开展代办服务,实行跟踪督办;负责受理各类行政服务投诉,协助监察部 门做好投诉案件和违规、违纪工作人员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评;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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