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关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答复函
蒋文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组建“梁商商事纠纷专业调解中心”的建议》(第170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梁平区已经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包括商事纠纷。
一、构建多元化解组织网络
一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全区共成立39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包括1个重大矛盾纠纷调委会,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8个乡镇调委会,5个街道调委会,1个高新区调委会,269个村调委会,74个社区调委会。
二是搭建联调对接平台。目前梁平区共建成驻法院调解室1个、驻法庭调解室4个、驻派出所调解室2个、驻检察院调解室1个,成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政复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访调、诉调、警调、检调、复调”对接平台,实现“诉调”“警调”“访调”“检调”“复调”对接调解组织全覆盖。
三是统揽重大矛盾纠纷。成立区重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全面入驻,建筑领域、物业、医疗、劳动争议、家庭婚恋等5个重点领域调委会派员入驻,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商会等9个领域调委会调解业务入驻。统揽全区重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承担全区重大、突发、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二、夯实解纷机制体系基础
一是制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梁平区《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梁平平安办发〔2020〕10号)、《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的通知》、《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制定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化解标准(暂行)。根据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程度等因素,分为一般纠纷、较大纠纷、重大纠纷三类,要求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主体对受理的矛盾纠纷要进行充分、有效化解,不得因调解不充分、不及时、不认真引发民转刑、民转访、群体性事件等,不得随意将矛盾纠纷上交上一级组织化解,原则上同一纠纷调解3次以上仍未化解的,才能报请上一级组织调解。一般纠纷、较大纠纷、重大纠纷3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率要达到98%以上。
三是明确区重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功能定位。调解中心负责全区重大矛盾纠纷接待、受理、流转、调解等工作;负责做好简易民商事案件的诉调对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的诉讼方式与非诉讼方式有效衔接;负责协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综合资源,完善诉调、警调、访调、专调等联动机制,打造联合调处、多元化解的工作模式。
三、推动商事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区内所有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都是调解商事纠纷的主体,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2018年8月指导协调区工商联建立梁平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调委会的工作职责:调解会员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商事纠纷;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商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商事纠纷调处工作;为各相关商会开展商事纠纷调处工作提供业务支撑;对带有行业共性问题的矛盾或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问题组织调查研究,积极化解矛盾;组织乡镇街道商会、行业商会、异地商会为会员开展法律学习培训,增强商会会员的法治意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今年5月成立梁平区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外加挂“梁平区重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牌子),商会领域调委会调解业务入驻,承担商事纠纷调解。区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精心选聘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基层治理经验、熟悉社情民意的老法官、老检察官、老基层法律工作者、老社区干部、老机关退休干部、退役军人等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区法院调解业务指导机制,组织调解员参加庭审观摩、提供类案审判指引、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官团队一对一指导等,开展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培训,提升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健全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调处闭环,实现诉调对接“一日达”,社会面申请“立即达”。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袁明芳;联系电话:023-5323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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