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重庆市梁平区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春雷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广新能源环卫车使用的建议 》(第199号提案)收悉,经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区市场化作业的所有环卫车辆均由市场化环卫企业自行购买,区政府不再购置,上级也未明确要求在采购环卫服务时新能源环卫车辆的占比。近期,我局拟将新能源环卫车辆作为环卫购买服务采购的条件,但被主管部门否决。
二、下一步,将鼓励环卫企业在环卫车辆更换、添置时购买新能源环卫车辆。
此答复函已经区城市管理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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