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函
周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一环路北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第190号提案)收悉,经与区交通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职能职责划分,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建成并移交给我局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维修管理,一环路北段暂未移交区城市管理局,未安装路灯路段,由区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区交通局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第10.4.5项:“收费广场、服务区广场、避险车道、监测点(站)等应设置照明设施,位于城市出入口路段的互通式立体交叉、特大桥、机场高速公路,环城高速公路可设置照明设施”,您提出的一环路北段系地方普通公路,没有相应的建设资金,故暂无法进行路灯安装。
二、您提出的“双桂大道至荷塘月色段虽装有路灯,但晚上也没有开”,经区交通局相关人员现场核实,该段路灯部分零件损坏,导致路灯不亮,现已更换零件,路灯已正常使用。
此答复函已经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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