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74提案的答复函
梁平住建提案复〔2022〕13号
杨寅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的建议》(第074号提案)收悉,经与区城管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一、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征求居民意见并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坚持因地制宜,做到精准施策。科学确定改造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合理制定改造方案,体现小区特点,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坚持居民自愿,调动各方参与。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坚持保护优先,注重历史传承。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
二、落实资金保障
1.发动居民自筹资金。鼓励居民通过据实分摊、合理使用公共收益、补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筹集资金。
2.拓宽改造资金渠道。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鼓励以企业投资、捐资冠名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捐资或捐赠文体设施等项目;鼓励原产权单位通过捐资捐物等方式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可利用公共建筑、权属用地等资源,通过公开招商引入社会资金参与改造,建立改造成果共享机制;支持国有企业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参与改造。
3.加强财政资金保障。一是统筹梁平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明确对老旧小区改造(备注:仅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升的奖补条件和标准,安排资金用于梁平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二是积极争取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
三、加强宣传引导
认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政策及意义,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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