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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函

日期: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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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梁平区支部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大法治乡村建设力度的建议》(第138号提案)收悉,经与区法院、区委宣传部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一是强化基层干部培训。针对农村法治能力不足的现状,在区委党校开展“基层干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主体”专题培训班6期,对村(社区)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村(社区)专职干部骨干等2200余人次进行专题授课和专项技能培训,提高法治思想和基层治理能力。

二是精准普法。改变“说教式”普法,通过《梁平日报》“普法之窗”、村村通广播普法、“司法+社工+志愿者”联动普法等多种形式纵深推进农村普法。组织普法成员单位,围绕宪法、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三农”政策法规等开展依法治理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永远跟党走”微访谈、“我是党员”榜样面对面事迹报告会、主题梦想课堂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治意识。2022年截至目前,共开展农村讲法律活动32场次,受益人数达3000余人。

三是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搭建宣传阵地,实现“一村一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各村均建设法治文化宣传专栏、法律图书室(角)等;同时为了丰富农村法治文化活动,出台了《重庆市梁平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梁委法〔2022〕3号),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任务目标。

二、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优势。根据《梁平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梁委法办〔2021〕2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通过购买法律服务方式为每个村(社区)至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加强检查督导,落实工作考评和经费保障,并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年度考核内容,以此推动工作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全区343个村(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村(居)民开展法律培训28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45次,指导村(社区)干部依法依规管理村(居)事务,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起草修订4次,参与化解村(社区)矛盾纠纷52件,在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二是充实基层司法所力量。根据各司法所所在辖区面积、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实际需要,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公益岗位、选聘专职调解员等方式配备司法所辅助人员。各基层司法所负责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供乡村法律服务;履行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职责,强化与公安派出所(警务室)、人民法庭等的联动机制,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提升法治保障和参与基层治理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三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各司法所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对辖区的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帮助人民调解员丰富法律知识、强化调解技巧、提升调解艺术、增强调解实效,提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每年开展人民调解培训不少于2次,且人民调解员参训率达100%。

三、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理顺执法层级,规范执法事项,对全区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清理,解决职能交叉、执法不力等问题。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重点抽查、集中评查的方式对乡镇(街道)的行政处罚案件卷进行评查,督促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定权限、条件、程序严格执法。三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对落实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总结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补齐短板,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一是持续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近年来,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在服务保障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中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4个“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命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实地抽查、书面审核、社会调查等方式每两年组织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可作出撤销其称号的决定,以此促进已创建成功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保持典型示范作用,持续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

二是推进 “三治”融合。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设,2019年以来共276个村(社区)建设达标,其余村(社区)将在今年全部达标,同时将开始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创建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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