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关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91号提案的答复函(A类)
孙常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宠物犬管理的建议》(第091号提案)收悉,经与区城管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基本设施
为了减少宠物犬的滋扰,协调联合区城管局在城区的特殊重点区域安装必要的设施,隔绝宠物犬的进入,并在区域周边设立“禁止宠物入内”的标识。同时积极策动区城管局等部门在宠物犬相对集中的路口、地段和区域商讨设立“宠物犬厕所”的可行性,力争在条件成熟时修建设立相关标识和宠物犬厕。
二、严格依法处置
一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对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犬主给予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是联合区城管局对放任宠物犬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管的犬只主人一律从重处罚,并将持续加强市容环境监管,切实维护居民的公共环境干净整洁。
三、加强宣传引导
我局会同区城管局以及相关街道社区,深入居民小区等地开展文明养犬、守法养犬的宣传,提升宠物犬主人的素质,做到人与人、人与犬之间和谐共处。
四、督促落实责任
对易发生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地,积极协同城管、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加强管理,明确各自的职责,共同维护好居住生活的环境。对不拴绳不戴嘴套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管控责任,责令犬主立即整改或者立即将犬只带离;对犬只随地排便的犬主加大处罚力度并责令及时清除污物。广大市民发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可拨打报警电话110和城管投诉电话53224458进行投诉举报。
此答复函已经邱树洪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任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2021年8月31日
注:1.A类为“已经解决或采纳”,B类为“列入计划拟解决”,C类为“留作参考”。
2.联系人:石光武 联系电话:1350944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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