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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关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89号提案的答复函(C类)

日期: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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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主要人行道设置人行红绿灯的建议》(第089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设置情况

按照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治理原则,我局结合城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要求,在事故多发点段、人车交织密集路段(区医院、青少年活动中心、西苑小学(乾街)和都梁广场片区丹桂大道与银桂路路口)共设置了5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点。虽然个别行人分散过街对机动车通行效率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机动车碰撞行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得到了大幅度的降低。

二、单独设置人行道红绿灯不符合规范标准

按照《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DB 50/T 548.3—2014),道路交通信号灯分为交叉路口信号灯和路段信号灯,且信号灯的设置必须是车行灯和人行灯配套使用,不能单独安装人行道信号灯。而您提及设置人行横道红绿灯的建议属于路段信号灯,据统计,我区目前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道路交通信号灯38处,其中全部属于交叉口信号灯。若安装路段信号灯,应符合“人车流量”或“事故发生量”两个条件之一,为此我局对安装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发现,上述路段均未达到“机动车和行人高峰小时流量”或“任意连续8h 机动车和行人平均小时流量”的最低流量标准,且不满足预防交通事故发生量的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确保行人过街安全的情况下,为能够尽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工作:一是加强社会面宣传,尤其是对行人参与交通的文明出行、结伴过街方面的教育引导;二是加强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的人工甄别,对图片证据不明显的或有异议的,采取人工视频巡查的方式进行二次鉴别,避免行人突然穿行,驾驶员被错误处罚的现象发生。

此答复函已经邱树洪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任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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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A类为“已经解决或采纳”,B类为“列入计划拟解决”,C类为“留作参考”。

2.联系人:陶浪       联系电话:13509443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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