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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A类)

日期: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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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公案复〔2020〕7号

谭红梅、陈代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行人信号灯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责成交巡警支队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对策及建议

随着我区新旧老城快速发展,人口也不断增加,为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在一些路段的斑马线设置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这是保障行人安全的重要举措。但在一些人流量较大的路段,斑马线上人流源源不断,在高峰时段一定程度影响通行速度,仅靠限制车辆行为保障行人安全,势必会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建议增设人行横道信号灯,规范行人,即保障了行人安全,又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缓解交通堵塞问题。

二、我区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系统建设情况

目前,我区在城区区人民医院、梁中正大门、桂东路、银桂路与丹桂大道路口4处人行横道处安装有“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系统。

三、下步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已责成交巡警支队进行专题研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拟定在以上述4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点段作为试点,增设行人过街红绿灯,促使行人间歇性通行,避免行人与机动车行驶持续交织,既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又能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办理单位全称: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单位负责人:邱树洪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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