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A类)
梁平公案复〔2020〕3号
高小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城区噪声污染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责成治安支队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深入开展禁噪宣传工作。我局交巡警支队、治安支队、派出所等部门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从文明经商、文明交通、和谐邻里关系入手,深入社区、学校、个体经营户、运输公司等单位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和网络、短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社会生活噪声的危害、防治及法律责任,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社会生活噪声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重视和大力配合,
二、设置多形式治理噪声污染标志。我局交巡警支队为了有效控制汽车噪声污染,分别在城区人民南路重百门前、石马路机场入口、双桂路机场入口、梁山路大河坝入口等11处设立醒目的“禁鸣”宣传牌,时刻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在城区主干道上不准鸣号。治安支队及派出所组织召开特种行业及社区干部、居民代表会议,要求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噪声污染治理工作,并发起开展“减少噪声污染从我做起”活动,同时,还积极组织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噪声污染管理,在小区醒目的位置张贴禁止噪声污染标志。
三、加大社会面噪声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对城区社会面噪声污染整治力度,各交巡警流动警务车和派出所巡逻力量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逻,通过社区民警日常管控、巡逻民警巡逻发现和“110”接处警现场调处等方式,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对违反规定鸣号的车辆、利用大喇叭招拦生意的商铺、歌舞厅及茶楼夜间超时营业、坝坝舞音量过大的行为采取警告等处罚方式进行教育,警戒驾驶员和个体经营者文明驾驶与经商。同时,针对车辆乱鸣号这一交通动态违法特点,对屡次违反禁鸣规定的车辆及驾驶员,收集完善证据后,在梁平有线电视台《交通在线》栏目进行曝光。截至目前,共处罚违章驾驶员100余名,上电视台曝光100余辆机动车,整顿歌舞厅2家,教育警示个体户及群众600余人。
四、协作配合,健全机制。各派出所按照“宣传与整治相结合、部门监管与联合行动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协调环保、文化、工商、街道、社区等部门,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及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办理单位全称: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单位负责人:邱树洪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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