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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第十四届第四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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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代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空抛物坠物安全管理的建议》(第68号提案)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区教委、区司法局共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重点从三个方面共同做好高空抛物坠物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高空抛物坠物案件警示教育及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涉及高空抛物坠物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部门普法责任清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日常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二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方对建筑外立面安全的关注度、重视度和规范设置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针对社区、校园等重点人群,邀请律师以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明确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从而防止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发生。

二、加强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事前事中管理

一是从方案设计阶段严格把控,按照建筑设计规范禁止使用淘汰落后技术和建筑工艺。二是指导物业公司购买建筑物外立面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并做好房屋装饰装修及建筑物外立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三是引导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在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后,按规定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安装高清监控探头,对个别有高空抛物陋习的人起到震慑作用,也为后期取证、锁定违法行为人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提供帮助。

三、加大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侵权行为惩处力度

对于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损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区法院、区公安局将会同区法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相关法律责任。对于经济上确有困难的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受害人,区法院、区司法局将予以诉讼费缓减免和司法救助。

此复函已经熊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区政协“提案管理系统”予以评价、反馈,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张晓东

联系电话:5322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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