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答复函
A类
梁平市监函〔2020〕21号
廖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重视建筑民工饮食安全的建议》(第169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摸清底数研判形势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疫情期间建筑工地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区食药安办的统一指挥下,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一是对我区建筑工地及周边的食品安全情况按照各自分工进行摸排,二是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研判,确定整治措施,三是区食药安办下发《梁平区建筑工地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此次整治的工作目标、工作范围,确定了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经摸排,我区现有建筑工地15家,设有建筑工地食堂供工地管理人员和工地施工人员就餐,就餐人数在10人至200人不等。建筑工地周边食品摊贩集中区域3处,经营的食品摊贩11人。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和区住房城乡建委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要求建筑工地必须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一是建筑工地食堂要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堂供餐。
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食堂要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排查核实,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加强防疫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每日晨检,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
三是保证环境卫生。要对食堂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确保每日清洁消毒通风;要对有关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正常运转。
四是把好原料控制关。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加工活禽和野生动物。
五是规范操作行为。从业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按规定做好手部清洗消毒,加工制作食品时全程佩戴口罩。食品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食物要烧熟煮透,并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
六是做好餐饮具消毒保洁。餐饮具、食品加工用具容器,要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七是采用灵活就餐方式。疫情防控期间,要尽量避免集体就餐,提倡盒餐外带、分餐配送或简餐等方式。
八是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对我区全部在建建筑工地食堂的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对于建筑工地周边食品摊贩,我局和区城市管理局按照规范为主的原则,规范食品摊贩的占道经营行为,要求食品摊贩在指定的经营区域摆摊设点,以说服、劝导、指导为主,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得到了食品摊贩的理解和支持。
经过前期的整治工作,我区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了提升,建筑工地周边食品摊贩得到了规范。
三、建立部门联合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部门合作的长效机制,在区食药安办的统一指挥下,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履职、齐抓共管,建立联查联治、信息共享等制度,及时通报发现的食品安全新情况、新问题,协商解决。
此答复函已经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6月09日
注:1.A类为“已经解决或采纳”,B类为“列入计划拟解决”,C类为“留作参考”。
2.联系人:潘飞;联系电话:1532076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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