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68号、167号提案的答复函
A类
梁平市监函〔2020〕20号
肖中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建议》(第168号提案)和蒋承林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67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此,我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职能职责,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的监管。
一、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
(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内部质量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尤其是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定期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程度。
(二)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将购进、使用原辅材料的质量及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作为食品安全各环节日常监管的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将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学校食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单位作为重点单位,加大监管频次,并通过查生产记录、使用记录、销售记录等印证材料,倒推进货使用记录是否符合逻辑关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三)促进食品行业质量升级。完成明厨亮灶414家,累计达到727家;完成北门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食品加工小作坊8家,通过HACCP认证食品生产企业1家。此外,我区联合区餐饮协会推荐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引导“农餐对接”、“餐企对接”,对餐饮单位所需的大米、蔬菜、食用油等主要餐饮食品原材料,先后由区餐饮协会推荐9家食品原料供应商供餐饮单位选择定点采购,实现食品源头风险可控。
(四)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施比一般食品更加严格地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和检查频率。特别是严查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食品标签不合格或虚假标注以及在广告中对食品做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五) 开展食品摊贩整治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共发放《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告知书》281份,开展宣传活动25次。二是开展摸底排查。以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繁华地段为重点领域,利用赶集日开展食品摊贩监督检查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78人次,检查辖区内食品摊贩共计281户。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持续开展食品摊贩备案管理,督促其全面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进货记录制度,严格从事直接入口食品销售摊贩的健康管理,不断改善食品经营设施设备。四是对摸排出来的未在划定经营区域和时段内开展经营活动的违法占道经营主体(150户),函告市政管理部门,由其按照职责依法进行查处。
(六)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的监管。在打击假劣药品、非法销售药品等方面,已经形成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抽样检查等监管模式。同时,与公安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 2019年联合公安部门查处了3起性保健品店违法销售假药案件。目前,新的更严的《药品管理法》已经出台施行,下阶段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严打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商超、进网络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36块、横幅100条、宣传手册1500册、宣传单5000份、宣传海报500份、《致老年朋友一封信》5000份、宣传购物袋2000个,小礼物纪念品400份。同时,加强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的学习贯彻,帮助消费者认清会销保健食品宣传为能治病实则骗取老年人钱财的本质。
三、打造社会共治格局
大力宣传推广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12331,鼓励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内部员工积极提供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线索。严格按照12315申诉举报受理程序规定,积极受理处理食品药品消费者投诉举报,统一指挥调度全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一个中心,三级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处、有处必果。全年收到食品药品举报投诉200余起,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强化监管,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用药意识,主动防范杜绝各类假劣食品药品,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此答复函已经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6月09日
注:1.A类为“已经解决或采纳”,B类为“列入计划拟解决”,C类为“留作参考”。
2.联系人:王静;联系电话:1389625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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