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函
任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化粪池管理的建议》(第79号提案)收悉,经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化粪池管理有关规定,化粪池清理按属地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清理,区环卫所每月对城区化粪池气体抽查监测,对发现有问题隐患的化粪池进行上报并通知该化粪池责任街道、单位、企业进行及时规范处理。
二、化粪池是处理粪便等生活污水的设施,主要使之沉淀分解,属于一种厌氧过程;生化池是通过鼓风曝气,是好氧过程,通过好氧菌来消化有机物。因此,“化粪池”字样不宜用“生化池”等字样代替。
三、餐饮店周边的化粪池是由原建设方在项目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设置,我局只负责化粪池建成后的日常监管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区城市管理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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