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政协重庆市梁平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函
周世波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第75号提案)收悉,经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梁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梁平府办发〔2019〕82号)文件要求,我局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媒体宣传、入户宣传,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教育力度,不断营造垃圾分类浓厚氛围。
二、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
三、我区目前建有6个垃圾中转站,主要采取“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方式开展,前端收集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中端由区属国有企业洁美公司负责运输,末端处理在城北垃圾填埋场。
四、我区根据实际情况,依托现有垃圾中转站,建设完成了6处有害垃圾临时集中存放点,目前,我局正与区生态环境局加强联系,争取尽快建成有害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并探索建立健全奖罚机制,不断完善我区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五、目前我区正统筹推进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六、按照《梁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梁平府办发〔2019〕82号)文件规定,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管,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时尚榜”等激励督促制度,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率。
此答复函已经区城市管理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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