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17年度政协提案的通知
梁委办〔2017〕69号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办理2017年度政协提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共收到提案212件,经审查合并,共立案158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根据提案内容分别交由相关单位办理(详见附件1)。现将办理提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各地各部门吸纳民意、汲取民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方法。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办理提案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后勤保障,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规范程序、抢抓时限
一是明确办理责任。今年政协提案依然采取主办和会办两种办理方式,主办单位要主动承担牵头职责,负责拟定综合文稿回复提案者,会办单位要切实增强办理意识,在提案交办后1个月内主动将协办意见提供给主办单位。二是推进分类办理。各承办单位在收到提案后,要建立办理台账,针对提案内容,精心研究,实行分类办理:A类即为本年“已经解决或采纳”;B类即为“列入计划拟解决”;C类即为“留作参考”。对于C类答复,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向委员作出解释并积极争取得到谅解。三是严守办理时限。今年政协提案办理时间紧、任务重,各承办单位在接受办理任务后,要立即着手予以办理,所有提案原则上在今年9月底前办理完毕。
三、创新方法、增强实效
一是实行网络办理。为适应提案工作信息化的有关要求,今后所有提案均通过互联网在线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加强提案办理系统的学习,保障办理工作不脱节、不失位。二是加强信息反馈。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切实加快办理进度,实行办结销号制度,杜绝前松后紧的现象;办理5件及以上提案的单位,全部办结后,要及时向区政协提案和委员联络委报送书面总结,同时抄送区政府办。三是办好重点提案。区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详见附件2),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涉及的问题,并按照“每月一报告”要求,适时向督办领导和提案者汇报、沟通办理情况,征求督办领导和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待办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时再组织召开重点提案督办专题会,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四是加强沟通会商。各承办单位要以“人来人往”代替“文来文往”,主动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力度,建立办前会面、办中会面、办结会面的“三会面”沟通机制,确保建议办理顺民心、达实效。五是加强督查力度。为扎实推进建议办理工作进度,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将采用常规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开展政务督查,并通报提案办理工作进度。
联系电话:53222121。
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政协2017年度提案办理任务表》
2.《重庆市梁平区政协2017年度重点提案督办分工表》
3.提案复函模式
4.《政协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附件1
附件2
重庆市梁平区政协2017年度重点提案督办分工表
序号 |
提案者 |
提案题目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区委区政府督办领导 |
区政协协助 督办领导 |
区政协 协助委室 |
1 |
区政协第六委员小组 |
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建议 |
区市政园林局 |
|
杨晓云 |
周仁胜 陈命安 |
区政协法制城环委 |
2 |
区政协第八委员小组 |
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建议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科委 |
蒲继承 |
周仁胜 |
区政协 经济委 |
3 |
区政协第一委员小组 |
关于盘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闲置资产的建议 |
区财政局 |
|
陈道彬 |
廖文宪 |
区政协提案联络委 |
4 |
区政协 经济委 |
关于加快一支柱四集群特色工业发展的建议 |
区经济信息委 |
|
付云 |
唐天敏 |
区政协 经济委 |
5 |
区政协第三委员小组 |
关于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抓手推动我区文化发展繁荣的四点建议 |
区文化委 |
|
唐军 |
王峻波 |
区政协社事文史委 |
6 |
廖锡平 焦祖贵 |
关于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建议 |
区农委 |
|
唐诗平 |
蒋明书 |
区政协 经济委 |
7 |
区政协 法制城环委 |
关于优化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建设布局补齐社会事业短板的建议 |
区政府办 |
|
胡立 |
周毅 |
区政协社事文史委 |
附件3
A(B、C)类
******委(局、办)
**案复〔**** 〕*号
******委(局、办)
关于区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号提案的复函
**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第**号)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
2.
此复函已经××主任(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印章)
年 月 日
联 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提案联络委。
注:A类为“已经解决或采纳”;B类为“列入计划拟解决”;C类为“留作参考”。
附件4
提案编号 |
提案题目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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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情况 |
走访 |
座谈 |
电话 |
未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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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复函 的针对性 |
强 |
较强 |
较弱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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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案办理的意见 |
满意 |
基本满意 |
理解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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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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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集体提案联系人): 2017年 月 日 |
说明:1.提案者(集体提案联系人)收到承办单位的办理复函后,应对表内三项指
标分别进行填写,每一项指标选择一个最适合的选项打上“√”。
2.此表一式两份,请提案者填写完毕后及时反馈到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政
协提案联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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