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 关于区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复函
区政协第一委员小组: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深入落实“河长制”的建议》(第133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落实好河长制,是我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工作任务。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入落实“河长制”的四点建议,建议合理,针对性、可行性都很强,对此我们表示赞同。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河库管理保护工作。2014年,我区在全市率先探索河段长制度。2017年3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在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建体系、搭平台、优机制、固基础、抓治理、强联防”等系列措施,促进全区河库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建体系搭平台,确保有抓手。印发区、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区、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杨晓云书记、蒲继承区长亲任全区“双总河长”,“四大家”相关区领导担任区级河流河长,设立河长602名、库长67名,全区408条河流、76座水库全部纳入河(库)长管理,实现“一河一长”全覆盖;成立区、镇两级河长办公室,组建区级河长工作专班,明确30个区级责任单位和29个区级河长牵头单位。二是优机制固基础,确保有行动。2014年以来每年预算区级环保基金不少于5000万元(2018年达8000万元);出台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巡查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工作督察制等9个配套制度;招募选拔155名乡镇(街道)青年志愿河长和414名村(社区)青年志愿河长;完成842.5公里重要河段岸线划界和76座水库界碑设立;建立115条河流和76座水库的基础档案和河长制工作动态台账;编制印发区级河流和小(一)型水库“一河一策”“一库一策”专项治理方案;树立河长公示牌883块,全面应用重庆市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各级河长常态化开展河库巡查3.3万余次,上报处理问题985个,区河长办开展工作督查188次,发出督查通报12期,工作动态18期。三是抓治理强联防,确保有成效。与重庆垫江县,四川开江县、大竹县签订联动共治协议,建立全流域、跨区域联防共治格局;常态开展环境综合执法,通报典型问题106个,查处违法案件58起;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场(户)整治、水库肥水养鱼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处理和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突出抓好河流沿线和水库周边污染整治。近年来,我区累计关闭搬迁整治畜禽养殖场540家,关停整治污染工业企业49家;综合治理河道54.5公里,治理水土流失45.03平方公里;新改建城乡区污水管网161公里,建设污水处理厂(站)42座,控源截污治水成效明显。
虽然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全区河库“水脏”“水浑”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特别是你们所提到的“河长履责不实、权责事项不清、环境容量不足、公众参与不深”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还不同程度存在。结合你们的建议,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机制建设,凝聚最大合力管水。在促进河长履责和引导社会共治上狠下功夫。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压实河长责任。坚持“河长抓、抓河长”理念,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区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全区库长制实施意见,指导乡镇(街道)编制辖区库长制实施方案。“盯住”河长这一“关键少数”,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各级河长办、区级责任单位、区级牵头单位职责,着力推进“河长责任”的深化、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将河长制工作纳入2018年度区级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和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联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开展工作督查,建台帐,列清单,定时限,压责任,传压力,让河长动起来、干起来,更加有效地破难题、攻难关、抓落实。二是发动最大多数,引导社会共治。根据领导干部调整情况,及时做好各级河(库)长调整、公告工作,同步优化河长公示牌设置,完善河长信息,畅通各级河长与社会公众的联系渠道。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行动,招募选拔青年志愿河长,不断壮大“民间河长”队伍,将河长制工作向社会面广泛铺开。充分利用梁平电视台、梁平日报、梁平微发布、梁平手机报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引导激励社会公众自觉保护河库,凝聚起全社会珍爱河库、保护河库的强大合力,变“政府治水”为“全民治水”。
二、狠抓系统治理,激发最大活力治水。以控源截污为重点,统筹“河中、岸边、面上”综合实施水污染治理。一是在点上治污。督促指导各级河长进一步修订完善“一河(库)一档”“一河(库)一策”,推进实施“一河(库)一策”专项治理,确保河库问题早发现、早整治、见成效。 加强对重点河库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在2018年重点打造龙溪河流域窝子溪河和梁平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两个治理样板,做好示范引领。二是在线上清污。集中开展以解决河道、河岸遗留问题为突破口,以河道清洁、河岸清垃圾清理和查处污水直排为主要内容的“清河一号”专项行动,严查河库岸边乱倾乱倒、乱排乱放等问题,彻底消灭“垃圾河”和“污水河”。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河道库岸长效保洁管理机制、突出问题河长交办督办机制、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河库保洁长效机制。三是在面上控污。持续开展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场(户)整治、水库肥水养鱼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处理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快推广科学种植和生态养殖,关闭搬迁整治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强化城区黑臭水体治理,聚力治水,合力截污。
三、狠抓项目建设,挖掘最大潜力养水。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推进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障工程,做大“水缸”。一是抓整合,盘活资源。进一步加强涉河长制资金、项目整合,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资金,做好财政统筹。加强各部门政策协调融合,把具体工作任务转化为项目和资金落到乡镇(街道)和整治河段。以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旅游发展为抓手,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运用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本。二是抓建设,增强能力。结合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以规划的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以河湖水系连通为手段,优化现状水源工程配置格局,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增强水资源与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加强城区河道、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维护管理,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及河流水质安全;加强水土流失区的综合治理,强化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减少入河泥沙量;推进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安装计量设施,规范灌溉管理,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实行计量供水收费和节奖超罚措施,切实提高农业用水效益;建设一批水源涵养及水生态修复项目,治理水库周边的污染源,推动水源地生态环境的逐步恢复,保证城乡饮用水水质安全。通过“水网”建设,增强我区调蓄水能力,基本保障全区河库生态环境水量。三是抓监测,细化管理。全面开展全区29条区级河流88个水质监测断面的日常监测工作,“把脉”河道水质,为河长“治病开方”提供决策依据。全面应用重庆市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规范系统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好信息系统在问题反映、问题处置、巡河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开展“智慧河长”系统建设,加强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推进落实全区河长制信息化一张图建设,推动河长制库长制智能化管理。
四是狠抓“三线管理”,传递最大压力护水。一是落实红线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严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强化入河库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库排污总量。二是实行蓝线管理。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根据河道保护规划,规范河道岸线利用行为,明确河道岸线开发利用控制条件和保护措施,建立“蓝线”管理制度。严格水域岸线等生态空间管控,确保区域内水域面积占补平衡。落实规划岸线功能分区管理要求,完善部门联合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涉及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制度,实施建设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河道水域保护,探索河道水域占用等效补偿制度,因经济社会项目建设确需占用水域的,落实等效补偿措施。三是强化底线管理。配合区纪委(监察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强化河长制工作督导,对失职、渎职的河长和不能按期完成任务、故意拖拉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加强乡镇(街道)执法能力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河库水域及岸线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涉河涉库违法违规行为的河库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左右协同,推进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重拳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水生态环境保护绝非一夕之功,河长制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两个不低于、三个只增不减”的工作目标,采取有力举措,纵深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为建设“山水田园城市 绿色幸福家园”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
此答复函已经陈宝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
2018年5月22日
抄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提案联络委。
重庆市梁平区水务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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