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
关于区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94号提案的复函
邓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管理和留驻村干部的建议》(第094号)收悉,经与区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加强了村(社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区委组织部、区纪委机关、区民政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梁平区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梁委组发〔2018〕1号),提升了全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了基层干部的自主教育和自我管理。
2.加强了基层干部集中轮训工作。区委组织部制定了区基层党支部书记暨村(居)委会主任集中轮训工作建议方案,面向全区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开展集中轮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暨村(居)委会主任集中轮训拟于10-11月开展。
3. 加强了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梁委组通〔2018〕4号),从2017年起,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150元,其他村专职干部(含村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综合服务专干兼综合治理专干,下同)补贴标准为1720元;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标准为3000元,其他专职工作者每人每月2400元。已于2018年1月全部落实到位。
4. 畅通了年轻村(社区)干部上升渠道。区人力社保局每年定向从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招录一批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让村(社区)干部有了奔头、有盼头。
此复函已经彭文昆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
2018年7月12日
联 系 人:吴兴华
联系电话:1512****117
邮政编码:4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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