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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21-03-16

核心条款一: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在保障我市食物安全、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我市畜牧业发展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重大动物疫病风险和威胁加大等新情况,同时支持保障体系不健全、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不高、抵御风险能力不强等老问题也都还存在,畜产品稳产保供的基础仍不牢固。2018—2019年生猪产能严重下滑,使这些问题集中暴露出来。国家及我市及时出台了一大批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区县长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生猪生产得到较快恢复,猪肉价格正逐步趋稳回落。当前畜牧业发展总体形势是好的,但这一轮生猪生产波动,给了我们强烈警示,凸显出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解读

问: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考虑?

答:出台《实施意见》,就是要努力从根本上消除肉蛋奶生产供应的问题隐患,全面提升畜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实施意见》共分为3个部分、九项内容,明确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突出提升畜牧业整体素质的关键措施,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核心条款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猪肉自给率达到97%左右,牛羊禽肉自给率达到85%左右,禽蛋基本自给。到2025年,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35%左右。到2025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50%、80%左右;到2030年,分别达到70%、85%左右。

解读

问:如何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答: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主导、防疫优先、绿色发展和政策引导,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和加工流通体系,全面推进畜牧业疫病防控、安全保障、绿色发展、整体竞争等能力大幅提升,进一步推动我市新时期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在全市现代农业建设中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

核心条款三: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

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注重重点措施的目标化、事项化、项目化,明确全面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建立健全稳定动物防疫体系、加快构建高效加工流通体系、持续推动绿色生态循环发展等四大路径。

解读

问:重点任务具体如何落实?

答:从打造畜禽良种示范基地、建设优质饲草料供应基地、打造现代畜禽产业集群、培育高效社会化服务组织、充实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完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强化常态化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创建无疫小区和净化场、提升畜禽屠宰加工能力、扶持畜禽产品冷链配送企业、建立畜牧兽医信息化系统、建设种养良性循环发展基地、集成绿色高效发展技术、打造安全优质畜禽产品等十四个方面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核心条款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措施

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就是要稳定和延续行之有效的政策,创设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的政策措施,从政策保障、工作机制、队伍体系等方面增强操作性,明确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落实、强化市场调控等关键性保障措施。要求各区县政府对本地区畜牧业生产发展、肉蛋奶市场保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求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县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支持主产区县发展生产,形成销区补偿产区长效机制等。

解读

问:具体的用地保障政策?

答:按照畜牧业发展目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保障畜禽养殖和科学研究用地需求。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须补划,并明确补划审批权属和具体方式。加强林地对畜牧业发展支持,将畜禽规模养殖场使用林地纳入地方民生类项目,由区县按权限办理养殖用地手续。强化“放管服”措施,简化畜禽养殖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种畜禽进出口等审批程序,推进“一窗受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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