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8MB0394097M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梁平区法律援助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梁平区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管理 指导 监督 协调并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法律宣传 法律咨询 | |||
住所 |
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桂西路15号行政中心3号楼1楼 | |||
法定代表人 |
邓军涛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0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3年,区法律援助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掌握、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区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的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的业务指导下,切实抓好落实了本年度的法律援助工作,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2023年,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0件,包括民事案件267件,刑事案件181件,行政案件2件。新受理的案件涉及农民工143人、妇女149人、未成年人102人、老年人80人、残疾人18人。全年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56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6500余人次,为困难弱势群体取得经济利益(或挽回损失)共计546.85万元。本年度不存在承办人被投诉的情形,群众满意度、案件质量、效率显著提高,切实保障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2.全面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2023年度(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共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528人次,见证签署具结书360份。其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360件,区法院审判阶段168件。 3.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2023年,全年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81件,其中法院通知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83件(包括刑事案件全覆盖案件、法定通知案件等),占比45.86%。人民法院通知指定辩护的案件全部受理,律师提供 刑事辩护率达到100%,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在本区已经实现全覆盖。 4.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落实市级层面主题教育民生项目,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有需求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法律援助民生项目落地落实。 5.进一步畅通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法律援助事项坚持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同时,为切实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与手语翻译人员加入全市聋哑人法律援助律师团和聋哑人法律援助手语翻译库,解决聋哑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中沟通、交流不畅的难题。 6.继续落实便民举措,对残疾人、老年人、特殊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援助上门受理服务,到受援人家中、医院、养老院等多个地方上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继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推行法律援助案件听审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的履职情况,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严重不足、办公场地狭小。法律援助机构承担的工作除了法律援助接待咨询、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外,还需要承担事业运行的基本工作及法律援助案卷监管、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听审、法律援助管理系统录入和指导等法律援助工作。随着上门受理、案件回访、案件旁听等工作的开展,援助机构的外出需求也在增加。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完善和细化,工作量增加,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不足影响工作效率。 2.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2023年援助中心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增加了宣传资料的发放。因工作量大,机构人员数量不足,难以开展独立、多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解答咨询和案件回访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群众不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不能及时通过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3.部分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态度不端正、不规范,流于形式。2023年援助中心召开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培训会,向承办人员详细介绍了案卷资料评查的各项要求,提醒承办人注重案件办理质量,在办理案件和进行案卷整理时端正态度、认真办案。但仍有部分承办人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视度不够,在办理案件时不认真,缺乏相应的责任心。 三、下步工作打算 1.积极主动向主管机关和领导汇报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争取为援助机构增加人员,提高援助机构的运转速度和质量,进一步保障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 2.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培训会和法律宣传活动。一方面,增加对法律宣传活动关注度,积极参加各科室(单位)组织的宣传活动,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维护更多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学习,强化承办人践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加强案卷监管。及时指出承办人在案件办理和案卷整理过程中的问题,加强与承办人员及相关单位的沟通,更好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梁书蜜 联系电话:15923872192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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