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8MB1E35240H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梁平区荫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梁平区荫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提供综合执法保障维护基层相关领域正常秩序。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辖区内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 |||
住所 |
重庆市梁平区荫平镇柚香街1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黄万明 | |||
开办资金 |
10.8(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梁平区荫平镇人民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8 |
9.037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根据《重庆市梁平区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梁平府办发〔2023〕82号)精神,在区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展开荫平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一、明晰执法事项 1.严格确定法定执法事项。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规中乡镇法定行政执法事项,确定27项执法事项为镇综合行政执法主体。 2.合理选择赋权执法事项。根据《重庆市赋予乡镇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3)年》,结合工作实际,经综合评估,选取18项自选赋权事项由镇承接。 3.梳理确定委托执法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委托乡镇开展行政执法,镇依法接受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19项。 二、统筹执法力量 按照“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乡镇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镇综合行政执法纳入“一中心四板块一套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平安法治板块”统筹,按照“1+3+N”网格治理模式,将执法力量向基层网格延伸,构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处置的闭环监管体系。 三、创新制度机制 以乡镇执法事项为牵引,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打造多跨协同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实施“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推广服务型执法和柔性执法,对执法发现的企业、群众合理需求主动协调处理,对监管风险及时提醒防范,对违法行为及时制止纠正。推广“普法式”执法和“说理式”执法,对监管对象常态化指导教育,最大程度提高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守法能力,实现违规违法行为源头治理。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黄万明 联系电话:18183156513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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