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3批)
日期:2024-08-14
大中小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区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CQ202405300066 |
聚奎镇聚奎村7组因修建梁开高速损坏基本农田,挖坏投诉人家的水井和化粪池,没有修建涵洞,影响出行。高速路扬尘、噪音扰民。聚奎镇鸡鸭屠宰市场旁农田荒废。聚奎镇实施退林还耕,导致水土流失。高碑村村委以租代征,租用本村自留地用于修建蓝莓基地、桐籽树基地,租用本村的自留地用于修建春天基地。 |
梁平区 |
生态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修建梁开高速占用的聚奎镇7组土地,在征收红线内的全部经过合法征收,红线外损毁设施及土地在施工完成后已恢复,无挖坏水井和化粪池未处置情形;已通过改路等方式便于村民出行。 2.高速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无明显扬尘产生,高速公路两侧存在房屋较近区域均已安装声屏障。 3.聚奎镇拟建农贸市场地块因属永久基本农田,已恢复成耕地并耕种。 4.“退林还耕”实为耕地进出平衡整改补足工作,没有导致水土流失。 5.为发展村集体经济,聚奎镇高碑村村委与老百姓商议后流转土地建设蓝莓基地,并非以租代征;桐籽树为老百姓响应退耕还林政策自行栽种,无春天(香椿)基地。 |
部分 属实 |
做好沟通解释,努力争取群众支持理解。 |
1.积极做好高速公路建设、耕地进出平衡整改补足等方面工作的政策宣传、沟通解释;2.联系并督促梁开高速总包和运营公司,加强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避免扬尘、噪音扰民;3已在相关村、组通过院坝会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 |
已办结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