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关怀版 政务新媒体矩阵
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 > 人大代表建议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十八届区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 2023-07-05
字体:

刘洪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庆三峡集团尽快开工建设污水处理点的建议》(第2号议案)收悉,经区生态环境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共整合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以奖促治资金、债券资金、PPP项目等1.7亿元,累计建成村级污水处理站65座,配套污水管网128公里,总设计处理能力4736吨/天,实现200户50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2年,梁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9.6%。

(二)主要做法

1.加强思想引领,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深入学习市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重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方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2〕73)等文件,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2.开展部门联动,分类施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全面落实《重庆市梁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梁平府办发〔2020〕75号),因地制宜选择纳管、集中处理、分散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模式,梯次推进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已建设施开展提质增效,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办〔2022〕139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核算细则(试行)>的通知》(渝环办〔2022〕203号),梳理我区纳入核算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提高正常运行率。

3.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按照《重庆市梁平区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纳入日常监管,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管网运维,建立巡查台账,切实有效的运行好、管理好、维护好辖区污水管网;督促运维单位落实运维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制定运行维护报表,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出水水质符合《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48-2021要求。

二、关于梁山街道梦梁村刘家桥居民点污水治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发展改革委作为实施机构,实施梁平区龙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一期)项目。为加快项目统筹推进,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组建三个工作组、四个分指挥部,区生态环境局作为“乡镇片区项目建设分指挥部”第二组组长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推进项目实施。原计划建设回龙镇三河村等17个村级污水处理站(包含梁山街道梦梁村刘家桥居民点),因项目资金不足,按照“片区统筹、严控总量、紧要为先、动态调优、梯次建设”的原则,确定为建设回龙镇山河村、八一村、云阳村,和林镇福和社区岳子溪,梁山街道蓼叶社区5个污水处理站项目。

(二)具体措施

一是多措并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针对刘家桥居民点目前无污水处理设施问题,建议多措并举,采取分散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方式,降低污染负荷,减少环境污染。

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开展项目建设。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进我区剩余污水处理站建设,进一步补齐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保障设施建好用好管好、真正发挥环境效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负责人:杨颂     

                           2023年6月26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