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对十八届区人大四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B类)
严代卫代表:
感谢您对梁平教育的关心。关于您提出的《三孩生育政策的教育配套支持措施》的建议现做如下回复:
一、关于择校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严禁择校。我区义务教育入学由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三对口”“户籍对口”“房产对口”先后顺序依次招生。当对口学校学位不足时,区教委依据就近入学原则,在梁山街道和双桂街道内的学校统筹安排。对超计划新生统筹调配时,区教委将参照家长意愿和被调配学校学位情况,先按户籍入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三对口”“户籍对口”新生,再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二手房”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排“房产对口”新生;如调配学校学位已满,则调配到其他指定学校。多胎子女申请同一所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适当照顾。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实行就近入园,高中实行升学考试制度。
二、升学加分问题。
根据市教委义务教育入学相关要求,幼升小、小升初按三对口原则免试就近入学,不存在加分问题。
根据市教委中考、高考降分政策,我区暂未将二孩、三孩纳入中考、高考加分对象。
三、费用优惠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教材等费用,非义务教育阶段已将子女教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您所提经费优惠建议,我们将根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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