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对十七届区人大五次会议 第5号建议、批评、意见的答复(A类)
吴兴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律师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优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成果,区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研究讨论并印发《梁平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梁委法办〔2021〕2号)至乡镇(街道)、各律师事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明确责任分工、检查考评、经费保障等。一是要求各乡镇(街道)通过购买法律服务形式为每个村(社区)至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公示其信息,落实考评检查。二是要求法律顾问为每个村(社区)制定年度服务计划,协助做好村(社区)自治管理,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尽职履责,每年度为所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提供现场法律服务不少于50小时,并做好相关服务记录。对完成任务较差的,重新聘请。三是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落实到位的乡镇(街道)给予工作补贴。四是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作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督察范围,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年度考核内容,以此推动工作取得成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办理单位全称:重庆市梁平区司法局
单位负责人:龚绍军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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