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对十七届区人大五次会议 第38号建议的答复(C类别)
尊敬的唐丽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全区垃圾分类有效性的建议》(第3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9年8月,梁平区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区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梁平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梁平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等指导性文件,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筹协调、经费保障、检查督查、考核评比等机制,建立完善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逐步形成了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对于您提出的“以更多的形式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宣传,让垃圾分类知识入脑入心”的建议,区城市管理局的主要措施如下:一是制定了2021年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计划,全年将开展12个主题宣传月活动,活动范围包括乡镇街道、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目前已开展了5个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制定了城区垃圾分类宣传方案,正在实施中;三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窗口单位、进军营、进村组、进家庭、进企业等“八进”宣传活动,让垃圾分类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对于您提出的“依靠一些强制性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的建议,区城市管理局了解的基本情况如下:目前,国家层面有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市级层面有《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强制性规定,各相关部门将根据各自的职责,适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垃圾分类是一个新生事物,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行为习惯的养成和改变,让此项工作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需要循序渐进,潜移默化,我们将在如何运用好强制措施方面多思考,多学习,多探索。
对于您提出的“增加智能识别垃圾桶”的建议,区城市管理局的基本情况如下:目前,我们在梁山街道、双桂街道4个居民小区设置了智能识别垃圾桶,进行探索和示范。但因智能平台建设和智能终端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全面推开在财政负担上尚有一定困难,今后,我们将根据全区财力状况逐步推行。
对于您提出的“加大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环节的管理”的建议,区城市管理局的做法如下:一是可回收物方面,在各街镇、社区、小区都设置了可回收物收集点,每个乡镇和垃圾分类示范村至少有一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已规划设置了可回收物“两网融合”点120个,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已基本建成。二是厨余垃圾方面,城区及大部分乡镇餐饮行业的餐厨垃圾都实行集中收运处理;农村家庭厨余垃圾通过建设沤肥池或回土回田处理,城区部分小区家庭厨余垃圾已实行分类收集、收运和处理,但多数小区家庭厨余垃圾未分类投放,导致分类收运的量不足,这也是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最主要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的责任,抓好社区、小区这个主战场,加强桶边督导,切实提高分类效果。三是有害垃圾方面,由于产生量较小,各小区、社区(村)根据需要设置有集中投放点,我们分片区建有6个有害垃圾暂存站,建有一座有害垃圾处理站,并由专业的环保公司进行规范处置,基本形成了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体系。四是其他垃圾方面,目前按照户收集、村收运、镇转运、区处理模式统一进行收运处理。五是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方面,我区正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尽早补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短板,解决当前垃圾分类工作所面临的瓶颈和困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重庆市梁平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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