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对十七届区人大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A类)
梁平公议复〔2020〕3号
朱孝琼、孙远华、熊鹰、谭幸、左迎春、张尚琴、孟国华、朱德芳、刘晓波、蒋丽芳、李国万、钟雪芳、肖国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外安全巡逻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责成治安支队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每年都会联合区综治办、区教委联合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春秋季学期校园安保工作方案》《校园安保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特别是2018年以来,区公安局严格按照市公安局《服务学校29条措施》要求,组织召开警校座谈会25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宣传教育等法制安全教育79次、应急演练33次,指导学校整改校园安全隐患55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9起,稳控重点人员29人,整治治安乱点18处,查处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1件,及时制止案事件苗头4起,收缴违禁物品5件,落实了社区民警及巡逻队员必巡线、必巡点建设,做到了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三见”要求,深得学校师生及社会各界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根据您的建议,调整相关工作思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明确周五至周日时段学校周边必巡线、必巡点。强化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校园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加强盘查形迹可疑人员,对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人员,依法严厉查处。积极协调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各派出所全力保障校园安全巡逻机制落实到位。
二是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刑侦支队、治安支队和派出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针对学生实施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抢劫、聚众斗殴等涉校涉生案事件,严厉查处校园欺凌、霸陵案件,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的“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案件。
三是深入开展校园防欺凌和反对暴力专项治理。加强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源头上预防涉校涉生打架斗殴案件的发生。开展校园管制器械清查收缴常态化,防止发生持戒伤人,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督促学校严格日常安全教育管理,从思想上筑牢学生安全防线。区教委、区公安局将联合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学校进行专项指导检查,确保校园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校园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加强综合治理。社区巡逻要将学校列入必巡线、必巡点,协助处置各类涉校突发事件,乡镇农村要针对学校位置偏远、留守儿童多等情况,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巡逻守护,加大监管防范力度,严防案事件发生。派出所要指导学校落实“护学岗”制度,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
五是强化校园法制安全教育。按照市公安局“服务学校29条措施”要求,结合学生年龄实际和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开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及网络安全进校园等法制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协调区市场监管局、文旅委适时开展学校及周边文化场所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办理单位全称: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
单位负责人:邱树洪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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