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十七届区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批评、意见的答复
何妮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虎城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建议(意见)收悉。
现答复如下:
公共服务中心是镇乡重要的服务群众设施,在此类项目立项环节审查时,一般要求提供以下审批依据,一是必须有市级及以上资金来源;二是面积必须根据各事业单位编制数计算;三是必须经区政府同意。审批程序上要按照梁平府办发〔2018〕205号文件要求的程序报批。目前,柏家、安胜等镇乡已通过审查获得立项批复。
在当前政策背景下,建议你镇以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名义开展前期工作,一是积极沟通区委组织部争取公共服务中心专项资金;二是为提高用地和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沟通其他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争取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层司法所、水利水保片站等专项资金进行整合;三是落实项目用地等条件,核实相关事业单位编制数和对应行业业务用房修建标准,合理确定建筑面积。
感谢您(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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