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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十七届区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建议、批评、意见的答复(C)

日期: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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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住建议复〔2020〕14号

梁培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梁平中学1号门至2号门前部分房屋纳入棚改”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2018年下半年,国家棚改政策进一步收缩,棚改融资贷款被叫停。目前,国家层面正在大力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以“旧改”接“棚改”的趋势明显。2020年是“2018—2020年棚改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区政府经过多次反复研究,确定了2020年的棚改实施范围。在严格按照棚改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到土地的利用价值,原则上以各片区扫尾工作为主,并按照棚改贷款剩余的资金总量进行棚改。而您所反映的区域未纳入2020年的棚改范围内,故暂不实施棚改。

二是经与双桂新城管委会、规划自然资源局、新梁公司等部门(单位)联系。新梁公司已将跨越雕塑至亿联段纳入PPP项目中(对该段的管网及人行道进行综合整治),在梁中岔路口处,该整治项目将向梁中方向延伸整治,并将对周边重要节点进行提级改造。

最后,感谢您(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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